孩子們對不起,我們來晚了|大慶市檢察院與市民政局建立「事實孤兒」聯合救助機制

「事實孤兒」

——最心酸的有名無實

他們,不是孤兒,卻同樣孤苦無依;

他們,父母健在,但家庭溫暖卻遙不可及;

他們,眼眸清澈,卻飽含無助;

他們,稚嫩弱小,卻重擔千斤;

他們,就在你我身邊

他們,叫做「事實孤兒」

何以為家?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面對新聞中時常出現的夫妻之間的命案,您是否想過,當父母一方被殺,另一方入獄時,這家庭里的孩子該何以為家?

跟您有同樣疑惑的,還有大慶市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在辦理重大刑事案件中,特別是故意殺人、毒品等案件時,檢察官發現,近年來,因家庭內部矛盾引發的命案,特別是發生在夫妻之間的命案占比較高。在依法從嚴打擊重罪的同時,檢察官還逐漸把目光延伸到了這些不幸家庭的角落——事實孤兒。

事實孤兒,正式名稱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失聯等情形之一,或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失聯等情形之一的兒童。

2019年7月,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檢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2020年7月10日,民政部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中國從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經過大慶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對2017年以來辦理的所有重罪案件進行詳細梳理髮現,該市共有16名未成年人因為父母犯罪或者被害,處於無父母撫養狀態,其中13人由於故意殺人犯罪導致,3人由於販賣毒品犯罪導致。

16個數據的背後,是16個無依無靠的幼小心靈。

給予陽光

在認識到夫妻間命案占比較教高這一特殊信息後,大慶市檢察院隨即展開了調研。通過案件梳理、與民政部門溝通,了解大慶現行救助政策及這些兒童目前的生活狀況、家庭情況等。

「通過與民政局的溝通我們了解到,大慶地區自2019年7月對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就有了相關的救助政策,但是由於政策知曉度低、當事人陷入家庭悲劇後存在迴避態度、未成年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等原因,使得由刑事案件導致的「事實孤兒」普遍隱蔽性較強、自救能力較差、難以讓人發現。」大慶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周偉說道。

既然檢察機關可以第一時間掌握刑事案件信息、民政部門又有實施救助的天然職能屬性,如果把這二者的優勢結合起來,或許「事實孤兒」就可以更好的走出陰霾,走進陽光。

就這樣,一個定期開展會商的機制雛形誕生了。

孩子們,有人暖了。

看見希望

2021年4月20日,大慶市檢察院與大慶市民政局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信息通報及合作救助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可能遇到屬於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六種情形;規定了檢察機關向民政部門移送信息、協助民政部門調查、辦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救助手續;以及民政部門向檢察機關反饋相關情況的的具體程序等。

檢民聯合救助的工作機制終落成。

周偉告訴記者,在推進這項機制辦理的過程中,大慶市檢察院通過與民政部門的共同努力,已對發現的符合條件的事實孤兒進行了一對一救助。16名未成年人中,除1人因生母有撫養能力不符合條件、1人非本地戶口不能在大慶申請、3人因家庭原因未落戶暫時不能申請外,其餘11人均已納入保障體系,或者正在程序辦理中。按照相關政策,這11名孩子平均每人每月可領取到1000多元的救助金。而對於因未落戶不能納入保障體系的3個孩子,檢察機關也聯合了當地民政部門、村委會,積極協調給予他們臨時性救助並持續關注。對於非本地戶口的1名兒童,檢察機關也通知其監護人向所在鄉鎮(街道)申請救助。

「雖然孩子得到救助了,但我們仍覺得做得不夠好、不夠早,要是早點關注到,或許能讓這些孩子更早地看到希望。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今後這些孩子,我們能一個不落下,一天也不耽誤。」

法律有溫度

如何讓人感受到這種溫度?

那就是讓強者守善念,

讓弱者見希望。


供稿:大慶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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