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銀行卡就躺賺千元?你可能已成犯罪分子幫凶,深圳連發兩起

南都訊 記者陳文才 通訊員陳魁 「朋友,我最近在做收購銀行卡的生意,一張銀行卡1000元,你賣不賣?」聽到這樣的消息,要是你心動加行動了,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已越過法律的紅線。目前全國各地都在開展「斷卡」行動,為的是嚴厲打擊整治非法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活動,但即便是在這樣的高壓態勢下,仍然有一些人頂風作案,撈取著這看似信手拈來的利益。

2021年1月6日,羅湖警方接到一事主報警,稱發現一名女子的銀行卡涉及電信詐騙。接報後,羅湖警方立即展開調查,最終將嫌疑人楊某抓獲。據楊某供述,2020年8月一男子鄭某在微信上向其收購銀行卡,並承諾每張銀行卡會給予2000元的報酬,因其想賺點外快,先後辦理了三張銀行卡,並將銀行卡、U盾、新的電話卡一同賣給了鄭某,共獲利4000元。之後,楊某發現所賣卡內資金進出較大,便懷疑對方拿去洗黑錢,但由於身陷其中沒敢報警。目前,楊某被警方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刑事拘留。

同日,羅湖警方在轄區內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的申某。據申某供述,2020年9月,其朋友楊某以抖音打賞提現為由向其借銀行卡使用,並承諾每張銀行卡會以每月400元作為報酬。當時,其也曾擔心銀行卡會被楊某拿來從事違法犯罪的活動,但由於生活拮據急需用錢,加之楊某又是朋友,出於信任便將身上的四張銀行卡都借給了楊某,共獲利1600元。經審訊,申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綜合上述案件,楊某、申某均是因為貪圖眼前小利,不惜出賣個人信息、法律意識淡薄,存在「自己沒參與就不是犯罪」的儌倖心理,縱使自己成了犯罪分子的幫凶。

羅湖警方在此提醒,「斷卡」行動將嚴厲打擊整治非法販賣手機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活動。廣大市民要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不貪圖小利,不買賣、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若發現身邊有此類違法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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