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涉毒被判入獄30年,罰款8000萬柬幣

據柬華日報報導,一名台灣男子涉及販賣毒品,遭金邊初級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0年。據消息稱,肅毒辦事處警方假裝成買家,向被告購買毒品,在獲得對方信任後交易毒品時人贓並獲,將其逮捕。

台灣男子涉毒被判入獄30年,罰款8000萬柬幣

當被告與臥底警方進行交易時被現場逮捕,並起獲4公斤毒品,包含3581.79克搖頭丸(MDMA )、121.05克WY毒品、72.06克冰毒,一輛摩托車、一部手機等。

18日上午,金邊初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為TSAI JAN KO(58歲),於去年12月29日在隆邊區新街市3分區136號路被肅毒辦事處警方逮捕。

經過幾個小時審訊後,法官裁定被告觸犯《新毒品管理法》非法運輸、販賣和使用毒品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0年,並罰款8000萬柬幣。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柬埔寨警方破獲6792起毒品案,搗毀508公斤毒品,逮捕13387人,平均每天逮捕涉毒人員近40人。

近日,柬埔寨緝毒局局長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2019年中柬雙方將深度合作打擊毒品犯罪,讓柬埔寨人民遠離毒品。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柬埔寨柬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