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 被低估的劇情和百口莫辯的結局

第一次看完《誤殺》後,我在網上查看了許多觀眾對誤殺的評價,發現對《誤殺》評價不高的基本分為兩類,一類認為這部電影之所以出彩都是因為原作《誤殺瞞天記》的劇本優秀,另一類則大多對結局李維傑的自首而不滿。抱着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的想法,我看完了原版《誤殺瞞天記》,又去二刷了一遍《誤殺》,現在我可以說,《誤殺》比原版更刺激更好看,以及李維傑之所以自首並不是因為社會主義價值觀,雖然百口莫辯但我依然要為這個結局辯護。

二刷《誤殺》時我依然覺得素察的死都是他咎由自取。而當平平一棍子敲在素察腦袋上會覺得解氣,是因為在這之前電影花了很大的篇幅將素察和他背後的警察局徹底放在了我們的對立面。我們知道了素察是一個拿着手機光明正大偷拍女孩子,強奸了別人卻依然敢視頻威脅受害者,打架時可以差點把別人的眼睛戳瞎,以上他沒有受到任何處罰。素察的母親是警察局局長,警察局局長靠着直覺判案,做偽證誘導嫌疑人承認罪行。素察的父親是議員,為了競選市長而忙碌,代表着權利和地位。在這個社會制度下,警察一手遮天,又是當街對群眾拳腳交加,又是到處敲竹槓。說是「天下苦警久矣」也不為過。

在這樣的環境下,李維傑才會在妻子建議報警的時候說,「你殺死的是警察局局長的兒子,連坐牢的機會都不會有」。因為警察腐敗,所以就算明明我們才是受害者,我們願意坐牢,他們也不會給我們機會。

也正是因為這樣對立面的形成,我們才會在素察死去的時候覺得他活該,才會在李維傑瞞天過海時忍不住松一口氣,也才會在李維傑自首時忍不住罵出聲。當法律和警察沒有辦法幫助受害者實現正義的時候,受害者的自保行為算不算是一種伸張正義?《誤殺》最成功的點之一便是在於,無論何時回想劇情,道德層面上我都無法為素察感到惋惜,並永遠為那句「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而喝彩。

於是,警察徹底站在了群眾的對立面,而陳沖所飾演的警察局局長每一次在沒有證據下將李維傑一家四口抓到警察局便是在激化一次這種衝突點。

陳沖通過李維傑近一年來的觀影記錄推理出了李維傑證據鏈的真相。我不知道如果她如果繼續聽下去,會不會發現時間剪輯雖然是李維傑的策略之一,但更重要的是他在某部電影中學習到了如何煽動民心來為自己辯護。當小女孩被逼迫說出了屍體掩埋的位置,當所有人看着棺材掀開卻沒有素察屍體的時候,群眾徹底憤怒了,暴亂發生的同時,鏡頭全給了棺材蓋上留下的血跡。這是素察留下的血跡,但是這已經不重要了。因為看不到屍體的那一刻,群眾積累的怒值被點燃了,暴亂發生了,再也沒人會在意這種細節里。真相觸手可及,可那又怎麼樣呢。

我一度希望結局停留在這里,但是現在我要為真正的結局辯護了,為什麼說自首才是有理有據令人信服,甚至高過於沒有坐牢。李維傑自首的原因,普遍意義上大家其實都講到了,他在暴亂中長大並因此失去父母;小女兒學會了改成績因為知道說謊不會受到懲罰;李維傑學佛,而素察又是悶死的,良心不安。以上說的都對,但當我去二刷才發現我忽略了最後的兩個記者采訪,而這兩個采訪很重要。李維傑自首我可以理解他有教育意義上的目的,有良心道義上獲得救贖的目的。但最重要的是,時勢不同了,再也不是「你殺死的是警察局局長的兒子,你連坐牢的機會都沒有」,而是「你自首是不是為了結束暴亂?」在群眾的認知里,李維傑殺人也是迫於無奈為了自保,是「至少現在警察的辦事的態度好了很多」,是希望李維傑無罪釋放。從社會意義上,李維傑甚至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在這種情況下就算自首了,刑罰也重不到哪里去,因為人言可畏,無罪釋放才是民心所向。

所以或許我明白了恩叔最後那個笑容。

我還有很多想夸這部電影的,不管是拳台和殺人現場畫面交替來烘托氣氛,還是在每次審判時穿插李維傑老師小教程來讓觀眾喘一口氣,還是用配樂帶領觀眾的情緒,總之畫面總是緊張刺激無尿點的。但我最後想的是,當李維傑擁抱着女兒說是爸爸對不起你的時候,當李維傑背對着妻子說自己是一個沒有什麼出息的男人的時候,他在我心中的形象都是偉岸的。

最後我們回到這部電影的開頭,開頭李維傑講述一個囚犯越獄之後卻死在棺材里的故事。當時的聽眾也就是恩叔聽完說了一句,這算什麼狗屁結局。

恩,就像大部分觀眾所以為的,這算什麼狗屁結局啊。

但是當時李維傑說了一句什麼呢?不如,你們回(猜)想(猜)一(看)下?

來源:華人頭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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