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老婆吵架後醉酒上高速 車輛「後溜」造成車禍

4 月 9 日 15 時 30 分許,清遠交警高速二大隊值班室接到報警,稱轄區北行逕口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發現,駕駛人東某駕駛粵 BE**29 私家車與羅某駕駛的渝 G 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 G 牌掛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男子與老婆吵架後醉酒上高速 車輛「後溜」造成車禍

私家車司機東某滿身透着刺鼻的酒氣,其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402mg/100ml,後經司法鑒定機構進一步檢測為 379.2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駕駛的標準。

據瞭解,4 月 9 日中午,東某因與老婆發生口角,心情不好在附近飯店喝了點酒,就駕車從東莞虎門出發,打算去看望在廣西的小舅子(老婆的弟弟)。

當駕車行經許廣高速北行逕口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該輛私家車在行經許廣高速逕口路段時呈 ” 蛇形 ” 壓線行駛,隨後突然停了下來,車輛出現明顯 ” 溜車 ” 的動作。

時隔不夠一分鍾,後方正常行駛的大型貨車就在後方追尾了這輛小車。

據東某描述,當時他駕車時迷迷糊糊,所以車速不敢太快,在駕駛過程中發現車門無法打開,准備停下車檢查下,並沒有意識車輛有後滑的現象,自己也不記得有倒車的操作,隨後就發生了碰撞事故。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一規定,駕駛人東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刑事立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將吊銷駕照,5 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新快報記者何生廷 通訊員王娟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