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父男童 7 歲起被伯父母虐待,挨餓干農活不給上學

喪父男童 7 歲起被伯父母虐待,挨餓干農活不給上學

昨日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東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將涉嫌虐待罪的孩子伯母向平遠縣法院提起公訴。 據瞭解,該案受害人今年僅 14 歲,卻遭受大伯、伯母虐待長達七年之久,經檢察機關介入,孩子得以順利重返學校。

孩子被迫休學遭虐待 7 年 檢察機關獲悉線索

2008 年 5 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協議離婚,小明歸父親撫養。不幸的是,同年 10 月父親不幸在礦山罹難,母親隨後也另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隨祖父母生活。

然而,在 2011 年 5 月,小明的大伯不顧老人的反對,強行將他從祖父母身邊帶走,可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卻沒有善待小明。據瞭解,小明經常吃不飽飯、睡不好覺,還總被要求幹不少農活,甚至到後來被迫休學。

2018 年 3 月,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在開展 ” 關愛留守兒童、維護少年權益 ” 大調研活動摸查時,獲悉小明的受虐線索,得知小明祖母為解救孫子成為老上訪戶,但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根據調查分析,平遠檢察院認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較大的虐待嫌疑,即刻擬定解救方案,於 3 月 16 日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先以行政違法案件立案查處,並適時跟進。

3 月 28 日,梅州市縣兩級未檢幹警共同到平遠縣公安局督促指導辦理此案,明確指出小明大伯夫婦的虐待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同時採集證據,查明該夫婦二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平遠縣委縣政府隨即召集政法黨委、公安、檢察、民政、教育、信訪及相關鎮等十多個部門具體研究解救、安置方案。3 月 30 日,平遠檢察機關與縣公安局、高山鎮政府等部門多方聯動,正式實施解救。

幫助孩子重返校園 發放司法救助 6 萬元

在解救過程中,小明的伯母對民警的傳喚奮力抵抗。小明把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聽到伯母反抗的叫喊聲後,更大哭大叫道:” 我伯母會打死我的 …… 我不敢出去 ……”

直到伯母被帶離後,小明才願意把門打開,因長期挨餓營養不良,隨後被帶至醫院暫時安置,接受檢查治療。平遠檢察院承諾保證祖孫二人的人身安全,同時繼續跟進解決小明返校讀書等問題。

此外,檢察機關專門聘請心理專家、社工團隊長期持續地為小明進行心理測評、干預,由專業人士定期與小明交往接觸,通過對話聊天、益智遊戲、體育運動的多種形式對小明開展心理疏導。同時,平遠檢方與相關部門協調聯系,積極協助辦理小明重返校園的事宜。2018 年 9 月 3 日,小明重新回到校園。

考慮到小明生活及學習開支較大,祖孫二人又無生活來源、僅靠補助金度日的實際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平原檢察院經初步審查,認為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於 2018 年 11 月發放司法救助金 6 萬元。為確保救助金用作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該筆司法救助金將委託縣民政局按月定額發放,直至小明成年。

2018 年 8 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平原縣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本案被害人小明是未成年人,沒有向人民法院告訴的能力,也沒有近親屬代為告訴,依法應當按照公訴案件處理,並向平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處於法院的審理階段。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新快報·ZAKER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