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稻漁綜合種養基礎設施建設出台新規

日前,江西省農業農村廳對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稻漁綜合種養基礎設施建設出台新規:稻漁綜合種養溝坑面積不得超過稻田總面積的10%,不同種養模式建設要求參照國家和省里有關技術方案,便於今後溝坑回填,恢復水稻生產。

新規要求,在建設稻漁綜合種養基礎設施過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稻漁綜合種養基地建設;開挖的泥土不得運出田間,不得對稻漁綜合種養基地進行硬化;涉及稻漁綜合種養的高標準農田項目設計方案評審,以提高設計方案的科學性,做到既滿足稻漁綜合種養需求,又儘量降低溝坑占比;建設過程中,要全面徵求新型經營主體和受益群眾的意見建議,提高項目設計的適用性及合理性。 (記者鍾金平)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江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