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談】仇恨言論應該被保護嗎

【白夜談】仇恨言論應該被保護嗎題圖 / CaesarZX

本週末西方世界最熱鬧的消息,莫過於某個群體大鬧國會了。這件事情本身就挺魔幻現實了,更錦上添花的是,緊接着這場鬧劇,在虛擬世界里,推特又進行了一次爭議極大的賬號封禁。

這事一出,互聯網上的反響也很大。不少網民為此破口大罵,稱推特越界;而反方則打出了「仇恨言論不應當被保護」的口號。

那麼,問題來了:Hate speech(仇恨言論)到底應不應該被保護呢?

要討論這個問題,或許首先還得回歸到Hate speech本身的概念上。從字面上來看,Hate speech很好理解,可以直譯為「仇恨言論」。在劍橋字典里,這個詞組被解釋為「表達仇恨或是鼓勵聽眾去仇恨某個特定對象(人、群體等)的公共言論」。

換言之,不管有沒有邏輯、講不講道理,總之說Hate speech的人是不大可能改變自己的觀念的。因為究其根本,Hate speech的誕生是源自於對某個特定對象的敵意。這就好比和老一輩里腦筋比較頑固的人說電子遊戲是個好東西一樣——用道理是很難的說服情緒的。

近幾年來Hate speech越來越聚焦於互聯網語境,專指宣洩和引導敵對情緒的種種在線發言。如果非要找幾個國內的網絡熱詞來對應,Hate speech可能更像是「鍵盤俠」、「噴子」、「釣魚」、「巨魔」等等的集合體。

在國內互聯網,其實也有不少靠着Hate speech吃飯的人。這一次推特的封禁行為,讓我或多或少想起,幾年前在國內互聯網,也有一個自媒體超級大號就因為差不多的理由被封了——靠着販賣毒雞湯被無數人捧也被無數人踩的「咪蒙」。

在微信公眾號還沒有發展出「在看」的年代,咪蒙是互聯網最爆款的爆款。一篇刷屏無數的《致賤人》,幾乎成了這一代新聞傳播學子上廣告營銷課必定要學到的參考案例。似乎是在《致賤人》的十萬加之後嘗到了甜頭,咪蒙從此走上了專業販賣焦慮的道路——而她最後的被封禁,也是因為一篇半真半假、渲染階級固化和對立情緒的《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

學媒體的總是會感慨:沒有人記得「咪蒙」背後的那個人曾經寫過《好疼的金聖歎》這種文字,大家只放眼看到「咪蒙」名下接踵而至的十萬加。但換個角度,咪蒙在新媒體界的輝煌,只是證明了Hate speech在通過互聯網分化人群方面有多大潛力。

從表面上看,就好像罵街會被大家認為不禮貌不合適一樣,Hate speech怎麼着也不應該是一件能流行起來的事情。但眾所周知,互聯網是「法外之地」,倫理道德的邊界被高度模糊。許多人披着匿名ID自說自話,Hate speech反倒找到了生存之地。

既然倫理和道德已經不能約束它了,那是不是應該尋求法律的幫助、把它一封了事呢?

其實這還是和罵街一個道理。雖說罵街不是一件好事,但總也不能說就完全剝奪人罵街的自由了吧。密爾說:「在不危害他人和社會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權自由選擇生活方式而不受指責。」通俗易懂地翻譯一下,就是人要走歪,只要他沒搶你的道,不該攔也攔不住的。

可惜的是,在互聯網逐漸變成每個人的公共區域的現在,我們的私人空間被不斷擠壓。普通人的罵街可以被容忍,而一個罵街能讓千萬人聽見並信以為真的人呢?現實是,當任何一個行動都被網絡變成公開的,密爾的古典消極自由是否還有實施的空間,也越來越可疑。

在這個問題上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答案,但就像《銀河系漫遊指南》里那個號稱回答了宇宙終極的「42」一樣,它們都並沒有什麼意義。互聯網不會從無序變成有序,世界也不會因此變得更好。對我個人來說,唯一的出路可能還是不帶腦子享受最後荒誕的結局。至少推特的這次封禁,網友還貢獻了不少優秀梗圖,拿來撐過本週的打工人生活應該是足夠了。

來源:遊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