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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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蝙蝠聖經》(Batbible)是一份由知名漫畫家丹尼斯·奧尼爾(Dennis O』Neil 1939-2020)編寫於1989年的「蝙蝠俠設定集」,用以指導當時參與蝙蝠俠故事創作的作者與藝術家。

丹尼斯·奧尼爾在1986年至2000年期間擔任蝙蝠系漫畫主編,並曾負責過《蝙蝠俠》動畫版的編劇,他的作品貫穿美漫青銅時代與近現代時期,是蝙蝠系作者中僅此於比爾·芬格的常青樹。當我們談到蝙蝠俠的現代形象,我們通常會想到弗蘭克·米勒和他的《蝙蝠俠:第一年》、《蝙蝠俠:黑暗騎士歸來》等名作,卻往往忽視了丹尼斯·奧尼爾在蝙蝠俠形象重塑過程中所做出的巨大貢獻。

《蝙蝠聖經》應為漫畫編輯部門的內部資料,本文所展示的初版《蝙蝠聖經》由丹尼斯·奧尼爾曾經的助手Scott Peterson於今年5月3日(丹尼斯·奧尼爾的誕辰)發布於Blogger,這或許是它第一次以相對完整的形態進入讀者的視野。

在閱讀之前,我想要提醒大家,初版《蝙蝠聖經》成稿於上世紀80年代末,這份文檔如今的樣貌(如果它依然存在的話)想必會與本文內容有所出入。閱讀過程中我們或許會發現其中的某些設定已經不再適用於我們如今所熟悉的一些經典作品,這是時代性的體現,也是文藝創作中司空見慣的現象。

雖然扣上了「聖經」這種夸張的標題,但本文所描述的內容不應被視為我們審視當代蝙蝠俠創作的唯一準繩。搬運文章的目的更多是希望大家有機會了解現代蝙蝠俠形象在重塑初期被賦予的經典定義和經典魅力。還請各位嘗試著抱以開放的心態去了解以丹尼斯·奧尼爾為代表的老一代漫畫創作者對於蝙蝠俠與其英雄故事的深刻解讀。

抱歉,這個導語寫得有點長……還是讓我們開始進入正題吧!

(註:Scott Peterson的Blog網誌原文並非《蝙蝠聖經》的全部內容;本文漫畫插圖為譯者自配)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蝙蝠聖經》概要:暗夜偵探的筆記

這是什麼?

簡而言之,這是現任編輯(丹尼斯·奧尼爾)所認為的,一個新作家或者藝術家在創作基本的蝙蝠俠故事時所需要了解的一切。故事存在連續性,當然,它總會發生變化,但故事背景、劇情架構、環境和主要角色是「被銘刻在石頭上的」。至少在下一位編輯將它們重新銘刻之前應當如此。所以,雖然你理應與某位編輯核實當前連載的內容,但接下來所列出的文字應該會為你提供有關創作歷史和背景環境的基礎信息。並且,我要使用一個非常花哨的名詞——神話。

他是誰?

布魯斯·韋恩,托馬斯·韋恩醫生與瑪莎·韋恩女士的兒子。年齡:三十多歲。繼承了大約5億美元的巨額財富。

韋恩家族的金錢是舊時代的財產,自殖民時代以來,韋恩家族便一直存在於哥譚,他們在哥譚市中心擁有大量黃金地段的土地,這是遺產的一部分。僅靠這些收入就可以讓布魯斯過上富裕的生活,而他也能從韋恩工業和韋恩科技這兩家專門從事前沿應用研究的私營公司中獲取利益。

布魯斯很英俊,他可以是富有吸引力的,並且表現出相當的智慧。但他看起來似乎會缺乏專注力,那些與之私交的人會遺憾地感嘆他從來沒能認清自我的價值,從未真正地成熟,他未曾探索過自己的巨大潛能,更不用說如何將之實現。

眾所周知,布魯斯在青少年時期漂泊於世界各地,他會去旁聽當地大學的學院課程,有時也會入學研習,但他從未取得實際的學位。他始終是個外行人士——自作精明的哥譚人始終會這麼看待他,他們認為布魯斯唯一的才能只是雇傭合適的人才來管理他的各種企業。

他沒有結婚。他曾邂逅過數十個迷人的女性,但他從未有過風流韻事,他偏愛那些「與他一樣」生活輕浮的女性。據說,他偶爾也會放縱自我,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一夜情」之類的描述。與他約會的對象既不會承認也不願否認這一說法。

如果她們互相比對各自的經歷,她們就會發現自己和布魯斯共度良宵的經過仿佛如出一轍:晚宴、表演或是出席社交場合與慈善活動,而後則是提前告辭,以生病或是次日的忙碌為由,在她們的臉頰留下倉促的親吻,承諾日後電話聯系,然而電話鈴聲卻從未響起。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他住在哪里

韋恩莊園由 Dave Mazzucchelli 為漫畫《蝙蝠俠:第一年》繪制(原件配有插圖),內戰後期的豪宅看起來配備了最為先進的安保設施,它適合於一個非常富有的人居住。其中的裝備是當前科技中最為先進的。

該建築位於市區外約40英畝的土地上,距離哥譚並不遙遠,從豪宅中僅能隱約地觀察到哥譚市的天際線。豪宅中有一條寬闊的車道,從房子延伸到柏油馬路,直接通向高速公路,這條公路的終點位於哥譚市中心。

莊園後方的另一條道路貫穿一處私人禁獵區,這條道路同樣連接著馬路,是蝙蝠車通行的路線。監控攝像機隱藏在灌木叢、石柱和土堆之中,在區域外圍也可以被發現,它們監控著整個莊園周邊的區域。此外還有運動探測器、聲音傳感器、熱傳感器——每一種可以想像的高科技工具,都可以提供最大程度的,且隱蔽的安全保障。

表面看來韋恩莊園就像嬰兒的微笑一樣人畜無害,向所有人開放,但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大於螞蚱的物體可以在不被監測的情況下進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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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房子之下,則是——

蝙蝠洞

這是一個巨大的天然洞穴,可以從韋恩莊園內部的兩處入口進入:圖書館里偽裝成落地擺鍾的隱藏門和主臥室書櫃後面的緊急出口。當時鍾的指針設置在10:42時(這是布魯斯·韋恩的父母被謀殺的時分),隱藏門便會自動開啟。

一個更大的出口位於連接著私人禁獵區與公路的山坡上,它是隱蔽的,看起來像是自然地形的一部分。

韋恩為洞穴配備了一台具有巨大資料庫的大型計算機,用戶可以訪問整個「韋恩帝國」以及世界各地的工業、執法部門的本地計算機。蝙蝠洞中配有化學實驗室、物理和彈道實驗室、機械車間、機動車庫、非致命武器庫、健身房、專業圖書館、氣候控制裝置、通訊中心、小型博物館和應急發電機。

數種警報裝置——運動和熱探測器以及壓力報警器,分布在洞穴中偽裝成岩層。如果有任何人,或任何物體闖入了外部安全區,洞穴中對應的工作區就會觸發蜂鳴器,而從大宅的房間中聽起來則像是聒耳的冰箱噪聲。

洞穴十分巨大,甚至連韋恩本人也沒有完全探索過它,這里生活著數以千計的蝙蝠,還有一條可以捉到淡水魚的底下溪流。一條狹長的隧道通往一條廢棄的地鐵隧道,距離洞穴中央房間大約兩英里;如果不希望進行地面通行,這條隧道可以讓蝙蝠俠快速地從地下進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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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助手

阿爾弗雷德·潘尼沃斯是韋恩家族的管家、保潔員、廚師、文秘、護理人員、維修工以及大宅中任何需要處理之事的執行者。

他可能是北美最具生活實踐能力的人,曾取得過一系列驚人的成就:從烹飪美食到維修發動機,他無所不能。他的特長天賦是模仿:他可以完美地模仿布魯斯·韋恩的聲音和韋恩作為蝙蝠俠時所使用的低沉嗓音,這種能力通常很有用處。他唯一欠缺的是想像力:他是一個追隨者,需要在韋恩家族找到領導者。當他使用自己的聲音談吐言語時,他會在措辭和語法上力求精準,甚至會顯得有些挑剔。

在他的英式外表之下,阿爾弗雷德是一個敏感而充滿愛心的人——完美的代理父親。他通常很安靜,但也有著一種敏銳的、帶有諷刺的幽默感,當他覺得布魯斯的行為不夠明智時,他也會直言不諱地予以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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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目前)的年輕搭檔羅賓名為提姆·德雷克,他是第三任羅賓。

第一任,迪克·格雷森,他在離開布魯斯之後成為了名為「夜翼」的犯罪鬥士。第二任,傑森·托德,他未經布魯斯的同意獨自追捕小丑,而後在爆炸中喪生。而至於提姆,他是每個人理想中弟弟(或者哥哥)。他很聰明,他之所以能夠成為羅賓是因為他獨自推斷出布魯斯就是蝙蝠俠,並且向蝙蝠俠證明了自己可以很有用處,但他並非是團隊中出謀劃策之人(意指不會逾越蝙蝠俠)。

他很健壯,卻並非是個運動愛好者。他在學校中會受到強勢同學的尊重(大概意思其實是說就算是比較自負的男生也會敬提姆三分),但他會選擇用更多時間與「書呆子們」相處。這些年輕人寧願圍著電腦也不會去打橄欖球。

與布魯斯不同,提姆是一個積極而真誠的情感伴侶。他有一個穩定的女朋友,他對她的忠誠就像是14歲的孩子一般天真。與他的前兩任羅賓有所不同,他並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樂天派的男孩。他曾師從許多訓練過布魯斯的大師,他是格鬥專家,也是一名出色的體操運動員,但他從來不會盲目地進行肢體對抗,當他需要進行戰鬥時,他會充分地利用服裝內置的武器和保護措施。他在蝙蝠俠需要進行監視作業時常會作為一名電腦黑客。除去神諭,提姆對計算機的理解在哥譚首屈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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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是一個富有的「鑰匙兒童」。直到數年前,在他的母親被綁架,他的父親被綁架者嚴重致殘之前,他的父母一度忽視了對他的照顧。如今,他的父親傑克已經有所康復,但對兒子的態度大多也只有敷衍。

提姆在很多情況下只能依靠自己,他只需要向管家Macilvanie女士告知日常安排,這非常有利於他作為羅賓的活動。德雷克莊園毗鄰韋恩莊園。提姆可以通過莊園中一個花哨的水池進入蝙蝠洞。他還有一輛車,一輛被他稱為「紅鳥」的Detroit iron改裝車,存放在德雷克莊園內一個空置的車棚里。提姆持有合法駕照,因為他的父親患有傷殘,州法律允許未成年人在這種情形下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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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斯利·湯普金斯是一名醫生,在韋恩夫婦被謀殺後撫養布魯斯成長。她經營著一家免費診所,由韋恩基金提供資助,診所位於「犯罪巷」。在哲學上,她堅持甘地和多蘿西·戴的思想,她信奉非暴力和人類的可完美性(註:該思想認為人類可以通過自然的方式達到完美,而無需上帝的恩典)。所以她並不贊同蝙蝠俠的做法,但她同樣認識到蝙蝠俠存在的利處多於弊處,無論如何,他正在做他必須要去做的事情。她知道布魯斯的秘密麼?沒人知道答案,甚至連布魯斯都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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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戈登是位堅強、清廉的警察局長。作為一名來自芝加哥市的前巡警和偵探,盡管一度遭受哥譚市腐敗政治的排擠,他還是升任了如今的職位。他是一個堅信嚴肅法律和秩序的人,在很多方面與萊斯利·湯普金斯截然相反。因此,他贊同蝙蝠俠的做法,並且確實認為蝙蝠俠對維持哥譚市的秩序有很大幫助,盡管與此同時,他對蝙蝠俠義務警察的身份感到不安。他並不知道蝙蝠俠的真實身份,這是因為他沒有選擇去了解追查,如果他這樣做了,他的生活就會變得更加復雜,他的道德准則就會受到損害,也無法再維持這種怪異而真摯的友誼。

戈登有一個養女,他將她像女兒一樣撫育成人。(註:「無限地球危機」重啟之後芭芭拉是戈登的侄女,但這一設定被很快改寫,如今漫畫中芭芭拉仍是戈登的親生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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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芭拉·戈登曾是一名圖書管理員、政客,還曾短暫地擔任過犯罪鬥士的身份。數年前,她被小丑射傷,腰部以下癱瘓。經過一段時間的掙扎,她找到了自我求知和訓練的獨特方式,並且使用了全新的身份,也即神諭。

作為神諭,她幾乎可以為蝙蝠俠提供任何問題的答案。她的公寓旁有一個秘密基地,是用韋恩的資金建造的,這是地球上最為完整的信息中心之一。數以萬計的書籍、地圖、名簿、日記、百科全書、期刊、微縮膠卷、留聲機唱片、磁帶、計算機和資料庫——這些都是她進行工作和交易的工具。她能夠快速閱讀包括英語在內的數百種語言出版的主流報紙和雜誌,並且幾乎可以記住她所看過的一切。

很少有人知道神諭的存在,也很少有人知道要如何聯系她。從她的住所到蝙蝠洞設有一條直達線路,這讓蝙蝠俠和他的家族網絡可以隨時與神諭進行接觸。她的潛在客戶可以通過在網絡公告板上放置代碼信息與她聯系。

蝙蝠俠和指定的非法之徒可以免費獲取她的服務。而對其他人來說,在某些十分罕見的情況下,神諭會選擇接受委託,但顧客需要付出高昂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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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維·布洛克是哥譚警局中的一名警官,有些人認為他是一顆粗糙的鑽石,其他人則從人們對他的描述中排除了「鑽石」的可能……他有著典型的老派街頭警察的形象——粗魯、暴力、蠻橫,對嫌疑人的權利缺乏必要的耐心。布洛克認為正當的法律程序是給娘炮用的。

他四十歲左右,獨自居住在破舊城區的一套兩居室的公寓里。他似乎完全依靠垃圾食品過活,尤其是甜甜圈。他每天至少要抽上十幾支廉價雪茄。大多數公民代表都很討厭他,但又不得不欽佩他的勇氣和辦事效率。他的同事們尊敬他,但很少有人會完全信任他,喜歡他的人則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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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於哥譚警局的其他人則實在不敢恭維。他們收入微薄,幾乎沒有接受過正式培訓。財務預算決定了警局會物盡其用。這些男人和女人主要是從失業人口中招募而來的,他們中的很多人之所以成為警察是因為他們喜歡槍枝、警棍和耀武揚威。他們的設備大多已經過時(除了手槍,Krol設法為全新的9mm半自動手槍爭取到了資金),並且保養不善。例如,犯罪實驗室中只有一張長凳、一台顯微鏡和一個放在證據儲藏室後面的指紋識別工具。科室成員僅有一名男子,他於1968年獲得了化學碩士學位,此後沒有閱讀過任何專業文本。戈登希望他所擁有的人力物力發揮最大的用途,但實際可用的資源並不多。沒有他的毅力與領導力,哥譚警察將不堪一擊,街道也將隨時陷入混亂。

他的人設

首先,讓我們同意「韋恩/蝙蝠俠」並沒有瘋掉,痴迷和瘋狂是有區別的。這個角色顯然有所痴迷,但他同時擁有充沛的智力和道德。除了保障親友的福利,他願意將一切精力都傾注於那個「他明知永遠無法真正完成的任務」,也即清除犯罪。正是這項任務賦予了他所承受的痛苦與煎熬的意義。

他可以很粗暴,但他並不殘暴,他心甘情願地,且頻繁地使用暴力,卻從不過當,也不會以此為樂,他從不享受於此。讓我們對「陽台上的伙計」(意指路人讀者/觀眾)重復一遍:蝙蝠俠從不殺人。

那些造成了他的痴迷的創傷也構成了他對最為基本的價值觀的敬畏——人類生命的神聖。如果他沒有為打擊犯罪的行為所飽受折磨,他就不會成為蝙蝠俠;如果他不認為人類的生命不可侵犯,那他也不會成為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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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武術家,也是最好的體操運動員之一,他通過蝙蝠洞中的健身房進行日常鍛鍊來磨礪自己的身體機能。

他十分強壯,550磅的臥推對他來說絲毫不在話下。他可以在兩個小時內跑完20英里,游泳的速度與之相近。

他進食節制但十分講究,他的均衡飲食計劃可以獲得奧運會十項全能運動員的認可。

他很聰明,以他的IQ可以輕松進入天才之列。

他經受過很多專項訓練,是一名自學達人,他走遍世界各地參加各類課程,與各路人才攀談以獲取他需要的知識。他擁有過人的記憶力,這意味著他記得他所讀過的任何東西,這讓他學富五車。速讀是他最初掌握的技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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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的學習能力是有限的。他在文藝方面的積累相對淺薄——只來自於他日常涉獵的知識,而且他對科學理論的認知很大程度上僅限於實踐。所以他對量子物理學知之甚少,但對彈道學卻無比精通。他可能無法解釋分子鍵合,但他知道如何測試每一種已知的毒物。他很少使用「望遠鏡」,卻會將更多的時間花費在顯微鏡下的觀察。他熟悉所有犯罪行為理論,但可能無法解釋弗洛伊德與榮格之間的差異。

他是獨身主義者,任何形式的性關系都會分散他專於使命的思想和精力。他欣賞女性,甚至對她們抱有欽佩,但他難以承擔親密關系所帶來的責任。

他富有同情心,只有對於犯罪受害者的同情能夠超越他遏制犯罪的決心。他永遠不會忘記自己曾是那個為了雙親之死而傷心痛哭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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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還是蝙蝠俠?

布魯斯與蝙蝠俠,哪一個是真實(genuine)的?回答:蝙蝠俠。

韋恩是蝙蝠俠工具箱中的一部分,他認為這個身份很有用。韋恩的財富和社會地位使他能夠進入城市權力的中心,在那里他可以方便地獲取所需信息。他所創造的布魯斯·韋恩讓他能夠在文明社會中生存而不會過多地被義務責任所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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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裝備

萬能腰帶是一個存儲效率極佳的腰包,隔間里存放著鑰匙和錢、一個小型手電筒——他永遠需要的東西。其餘的都裝滿了他針對不同行動所需要准備的道具,例如,當他需要進行法醫工作時,他會攜帶指紋粉、放大鏡和照相機。

蝙蝠車實際上代指多量載具,每一輛都能以超過120英里/小時(有一些可以超過140英里)的時速行使,並且完全智能化,採用最先進的技術,能夠響應數量有限的語音指令。他們都通過行動網路連接到蝙蝠洞中的電腦,讓蝙蝠俠可以在巡邏的同時快速獲取信息。蝙蝠車的窗戶是偏光的單向玻璃,輪胎是自密封的,所有主要結構都是防彈的。某些部分藏有小型鋁熱劑,如果有任何未經授權的人試圖進入載具,它們就會被立刻觸發。

蝙蝠標是一種使用高沖擊塑料製成的迴旋鏢。

蝙蝠俠會隨身攜帶一條聚合物繩索,這種輕便、牢固的繩索適用於攀爬、捆綁、俘虜之類的所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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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的服裝會根據天氣和當前情況需要進行調整,它的設計兼顧戲劇性和實用性。戲劇性是蝙蝠俠武器庫的一部分。蝙蝠裝當然也具有偽裝性,面具巧妙地改變了他的臉型,而鬥篷則使人們很難准確判斷他的體型。蝙蝠衣使用輕便、靈活的材料,設計得像雜技演員的服裝那樣,以便讓他擁有最大程度的行動自由。黑色讓他可以融入陰影,這是他從日本忍者那里學到的技巧。他已經嘗試了各種防彈衣(並將繼續嘗試),但他對試穿的結果都並不滿意。它們要麼會阻礙運動,要麼太過輕薄無法實際起到防護作用。不過他經常會披著一件厚重的鬥篷,它可以承受.357馬格南手槍以外的任何槍械的沖擊。他的胸甲是裝甲防護的,他的一些披風在改裝後也可以被用作武器。所有服裝都裝有可以語音連接至蝙蝠洞的通訊設備。

他的城市

哥譚是紐約所有黑暗、憂郁和可怕事物的縮影。它是「地獄廚房」、Lower East Side、Bed Stuy、The South Bronx、 Soho和凌晨三點的翠貝卡街區(以上皆為美國真實地名),從地理上看,他是位於美國東北部某處的港口城市,人口約七百五十萬,距離紐約很近。

在建築風格上,它是獨一無二的,這並非誇大其詞。城市核心區域的建築陰森可怖,沒有窗戶,這是城市創始人和所羅門·韋恩(布魯斯的祖先)的遺產。所羅門認為城市應該被當作一座堡壘。所羅門死後,哥譚淪為了強盜貴族和他們溫順的政客的犧牲品。他們讓紐約的坦慕尼協會(一個與黑幫有染的政治機構)看起來也不過像一個女童子軍營地,他們創造了一份延續至今的腐敗傳統。布魯斯·韋恩承認,這是一個遠遠超出他能力范疇的問題,但如何解決它一直被作為一項長期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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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他的故事

有必要去設計上述技能和特質的具體使用情節(這種情況通常很多)。蝙蝠俠是一名偵探,但他不屬於上流社會——他不是赫爾克里·波洛(阿加莎·克里斯蒂所著偵探小說中的主角)或者奈羅·沃爾夫(雷克斯‧斯托特所塑造的「安樂椅」偵探),而更像是升級版的菲利普·馬洛或者Continental Op(兩者皆為黑色都市風格偵探故事的主角,他們普遍不服教化,性格叛逆)。我們應該在推理和行動情節之間找到平衡,兩者都不宜忽視,但可能會更強調後者。

故事首先要做的事情是「移動」,蝙蝠俠永遠不應該「坐等其成」,他應該積極地奔跑、飛躍,或是從屋頂跳下,他會避開那些滿口長篇大論的人。

蝙蝠俠的反派應該是夸張而引人注目的(larger than life),最好是怪誕的。小丑和雙面人是蝙蝠俠惡棍的完美案例:他們面帶邪惡,並且具備一些典型的特質(小丑:無政府狀態和混亂;雙面人:廣泛存在於人類之中的善惡二元論),對於蝙蝠俠這樣的英雄來說,他們都是天生的勁敵。在創造新的反派時牢記它們(成功案例的特點),你就不會出錯。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除了宇宙科幻小說和奇幻小說,我們可以嘗試任何類型的故事。蝙蝠俠永遠不應該造訪火星或是中土世界,但這並不會排除超自然現象。幽靈,甚至是令人生厭的吸血鬼和吵鬧鬼(一種可以製造物理干擾和破壞的鬼魂或是鬧鬼現象)都可以接受,只要它們不會經常出現,並且可以恰如其分地融合在其它(主流)蝙蝠俠元素的故事之中。

重要提示:在做出另行通知之前,我們應該避免在藝術設計中出現任何詳細的宗教肖像和情節、或是在劇情創作里體現明確的宗教參考。如果宗教或種族元素在特定故事中確實十分重要,要表現得富有創意——例如使用類比;避免使用真實的人或宗教信條。

我們應該在沒有激烈言語的前提下完成創作。使用4-12個字母組合的復雜詞語讓讀者感到驚駭、震撼、憤怒會很容易,而使用我們兒時學到的簡單詞匯想要達到相同的效果卻很難,但它也會讓讀者閱讀起來更加舒適。讓我們試著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段時間,看看它會將我們帶向哪里(意指希望作者能夠通過簡單易懂的遣詞造句給予讀者流暢的閱讀體驗)。

繪制他的故事

大部分關於寫作的提示同樣適用於繪圖,鼓勵藝術家表達情緒、動作和怪誕。繪圖應該富有質感,背景刻畫不應該被忽視;在任何蝙蝠俠作品中,哥譚是一個「角色」,它應該被如此看待。分鏡清晰十分重要,讀者永遠不應該質疑自己接下來應該閱讀哪個圖板,也不應對畫面中發生的事情抱有疑惑。

與寫作一樣,應該避免在藝術創作中出現過於廉價的鏡頭。性和血腥的暗示往往比直接描繪更好,這一點與很多人認為廣播劇優於電視劇的原因相同;讓我們允許讀者的想像力——「最偉大的劇作家」幫助我們完成我們的工作。

***

在蝙蝠俠存在的50年中,他曾有過很多人格形象。他曾是一個冷酷的復仇者;一個虛張聲勢的奇幻冒險家;一個樂觀可靠的公民;一個夏洛克式的推理偵探;在電視上,他又是一個不吝自嘲的喜劇演員。因為他居住在這個被稱為「流行文化」的廣闊無垠的鏡像世界中。現實社會瞬息萬變,唯有變化本身才是一成不變的。蝙蝠俠不得不在每一個十年進行自我重塑,否則便會面臨消亡的風險。如今他依然活著,在那個鏡像世界里,這是一個偉大的成就。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我想,盡管在過去的五年中他已有過許多不同的形象,但唯有一樣東西是不曾易改的:他的靈魂。如今,當我們討論靈魂的概念,它對於虛構人物和我們隔壁的鄰居來說顯然並不相同。讓我們同意一點:在這種情況下,「靈魂」是促使一個角色形象完成構建的任何元素。

榮格派或是神話學學生可能會解釋說,蝙蝠俠是一個原型——一種想法或是印象,是每一個人心理構成的一部分——我並不確定我要反對他們。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麼與其說蝙蝠俠是被創作出來的,倒不如說它是被(從人類潛意識中)發現的,而後經由改編以適應當下時代的需求。神學家告訴我們,(神話故事)事情正是如此運作的。

如果他是一個原型,他應該具有更早的「化身」,「鏡子里的其他居民「可以如此溯源。

超人是現代版的吉爾伽美什,鷹俠是代達羅斯,閃電俠是阿波羅,綠巨人是赫拉克勒斯——對於一個頗有學識的好事之徒來說,完成這樣一份對照列表對他來說可算是個愉快的雨天消遣。但如果我們想要為蝙蝠俠尋找一個「早期版本」,我們會很難在「英雄」的標簽中找到符合特質的化身;而如果我們在「惡人」中尋找他,卻可以成功地發現目標:惡魔、吸血鬼、獸形生物、所有黑暗領域的居民,所有躲避光明的人,看看德古拉,眯起眼睛,你就會看到蝙蝠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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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好人麼?

好吧,是的,我們可以用半個世紀的連載刊物來證明這一點。但我想要知道這種「轉變」是如何運作的,是什麼讓黑暗世界的居民變成了救世主,為什麼他的人氣能夠長盛不衰?

讓我們從這里開始,如果沒有「城市」(urban),蝙蝠俠將不會存在。所以也許答案在於人們看待城市的方式。曾經,城市是天堂:它是抵禦野獸、野蠻人以及所有代表著殘酷和不可捉摸的生物本性的堡壘。但是到了狄更斯時代,城市被認為是邪惡的搖籃。魔鬼並非生活在遠離文明的沼澤里,而是居住在我們周邊的閣樓之上,魔鬼是「羅斯瑪麗的嬰兒」(一部經典都市恐怖電影)。既然如此,公民的安全要何處尋覓?當然不是在紐約,也不是在紐約的鏡像世界哥譚市。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長久以來我一直相信,蝙蝠俠的哥譚市位於曼哈頓十四號大街,在11月最冷的一天的午夜11點鍾。當你外出散步,門口有什麼?一個穿著黑夾克的男人,還有一個正在穿越馬路的人,你很好奇他的臉到底是什麼模樣?他為什麼要奔跑?然後——哦!我的老天!他正在向你跑過來!現在想像一下:那個奔跑者從你身邊疾馳而過,瞬間擊倒了門口的男人——你發現他正你最害怕的敵人,他瘋癲,手里拿著斧子,而那個奔跑的男人就是蝙蝠俠。

我的建議是,我們已經擁有一些嚴峻可怖的原型案例,採納他們,表達他們,帶著他們所有兇猛、冷酷和非人般的本領,卻將之視為我們的盟友,如果我們可以賦予這個原型一個名字,那便是蝙蝠俠。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為什麼要這麼做?好吧,我們身處一個相當艱難的時代,並且它可能會變得越來越艱難。比起寄希望於祈禱天使,馴服惡魔或許會更加容易。當然,我們不能總是那麼消極。我們不想總是委曲求全與魔鬼握手,樂觀與悲觀始終是循環往復的。

蝙蝠俠在文藝創作歷史中存活了下來,而另一些陰沉嚴肅的角色,例如蝙蝠俠的前輩——SHADOW,則因為並不具備時代適應性而逐漸銷聲匿跡。如果說某個十年開始推崇新教的美德——公民、家庭、愛國主義、古典的美國禮儀,那麼我們的英雄就會成為50年代的蝙蝠俠。而如果另一個十年開始質疑這些品質,我們的英雄就會以60年代蝙蝠俠的方式演繹故事。這種適應性的秘訣很簡單:許多風格各異的藝術家、作家和編輯都參與過蝙蝠俠的相關工作,盡管他是由鮑勃·凱恩和比爾·芬格創作的,但包括我在內的數十位後續作者創作著他的故事。我們都是在對某個時期做出回應,回應一切在當下塑造了我們生活的事物,回應我們的編輯、出版商和讀者的生活,正是這些回應反過來塑造了蝙蝠俠。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這並不是說那些故事沒有個人印記,它們理應如此。史蒂夫·恩格爾哈特和道格·莫恩奇等作家為我們帶來了一個典型、心理健康、帶有浪漫氣息的蝙蝠俠。而其他一些作者,例如弗蘭克·米勒和吉姆·斯塔林則將蝙蝠俠描繪成了一個飽受折磨的痴迷者。

蝙蝠俠在視覺形象上沒有太多自由發揮的空間——他總是有著蝙蝠的輪廓,飄逸的披風、一身黑色裝束,但蝙蝠俠的形象每過十年還是會有所不同。Neal Adams的蝙蝠俠形象通常被認為是最佳的案例,有人說它就是權威。Neal的風格大體上比較寫實,他曾經告訴我「如果蝙蝠俠真實存在,他就一定是我畫的這樣」。它是高度寫實主義的,或者借用德國畫家和拉丁美洲小說家的術語——魔幻現實主義。在Neal的作品中,人物和物品是很容易辨識的,但又具有理想化和巧妙的誇大,他們被賦予了獨特的戲劇性和純粹性。這種風格特別適合一個「不具備超能力的超級英雄」,他既表現了人類完美的理想,又反映了人類天生的恐懼。

譯介丨丹尼斯·奧尼爾的《蝙蝠聖經》

說了這麼多,我必須重申,蝙蝠俠整體來說是一個理念的共識。沒有人可以獨立地闡釋他,所以他的定義不會因為某個獨立故事中的「衰老、暴躁、孤立,與社會脫節」而受到損害——這可能會與真正偉大的藝術背道而馳,但這幾乎是民間傳說構成的默認條件——神話是幾代人都能夠理解接受的故事。對於一個已經存在了50年的藝術角色來說,他在每一種媒介中都會成為一個「民間英雄」,他的形象承載了太多的方方面面。

回到那個關於靈魂的問題。一個「復合的個體」可以擁有靈魂麼?當然有。蝙蝠俠的原型是一個服務於社會共同利益的黑暗生物,是一個履行著天使使命的惡魔——這就是蝙蝠俠故事中始終具備的核心印象。這便是每一個藝術家和作家所回應的對象。它可以被採納或是否定,甚至是被諷刺,但它永遠不能被棄之不顧。除非人類突然遭受了某種前所未見的精神沖擊,令我們不再需要懼怕黑暗,那麼這一靈魂便會讓蝙蝠俠在下一個50年中繼續流行下去。

——丹尼斯·奧尼爾

1989年1月

來源:機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