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帶貨燕窩遭打假 法律專家:構成虛假宣傳 涉事店鋪已悄然關閉

中國網財經11月27日訊(記者 郭帥)日前,網紅帶貨主播「辛巴(原名辛有志)」團隊帶貨「茗摯」牌燕窩遭職業打假人王海打假一事持續發酵,燕窩真偽問題尚未有定論,涉事雙方仍在就燕窩產品是否合格、辛巴團隊是否虛假宣傳等問題在輿論場展開「廝殺」。

最新的情況是,處於輿論風暴中心的茗摯燕窩電商平台店舖已悄然關閉,「茗摯」關鍵詞已搜索不到任何產品信息。同時,目前通過短視頻平台首頁搜索「時大漂亮」已搜索不到相關信息,網友提供的截圖顯示,帶貨茗摯燕窩的「時大漂亮」短視頻帳號已被封禁至11月29日。

辛巴帶貨「茗摯」燕窩遭打假

辛巴燕窩事件是10月底至本月初開始發酵的,導火索是有消費者在社交平台發佈視頻,質疑在辛巴旗下主播「時大漂亮」直播間購買的燕窩系假燕窩。該視頻引起網友廣泛關注,不少人進行了轉發,事件也迅速衝上各平台熱搜。

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作為回應,在11月5日晚間的直播中,辛巴現場用漏鬥在燕窩產品中過濾出凝固物並聲稱確係燕窩。與此同時,辛巴還在直播間展示了一份檢驗報告,表示其所售燕窩為合格產品。次日,辛巴旗下團隊辛選通過官方微博曬出一份律師聲明,聲稱時大漂亮直播間所售「小金碗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均為「合格正品」,並稱將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辛巴的律師聲明引起了職業打假人王海注意,王海援引一份「燕窩質量等級」標準對比辛巴燕窩產品營養成分表後稱辛巴燕窩蛋白質含量為0,質疑辛巴燕窩不含燕窩成分並提出「辛巴燕窩是風味飲料不是燕窩、辛巴的風味飲料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價4.2元宣稱賠錢賣屬於欺詐」三項指控。其後王海又將辛巴燕窩送檢,進一步指其燕窩標誌性成分燕窩酸含量偏低。

面對王海的質疑,辛選微博發佈《燕窩事件回應聲明》予以回應。辛巴團隊在聲明中表示,「王海提供的質檢報告,除了糖分外,還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時大漂亮在其直播間推廣融昱公司在「茗摯」旗艦店產品不涉及任何採購銷售行為。」同時,辛巴團隊在聲明中承諾消費者對產品有任何不滿可以向「茗摯」天貓旗艦店申請退貨退款,並表示已將產品送檢並將進行自查。

辛巴工作室的聲明未能說服王海,王海又接連提出「辛巴燕窩人工添加唾液酸、辛巴燕窩風味飲料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乳酸鈣』」等指控。而值得注意的是,自上述《燕窩事件回應聲明》之後,辛巴方未再繼續對燕窩事件做公開回應,辛未披露關於涉事燕窩新的質檢報告。

法律專家:構成虛假宣傳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辛巴團隊和王海之間爭議的關鍵點在辛巴燕窩是否合格、帶貨主播是否應對產品負責、以及辛巴團隊是否涉虛假宣傳上。關於爭議問題,記者特地採訪了易觀分析高級分析師陳濤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范世乾。

陳濤認為,帶貨主播和代言人所代言的廣告推廣有類似之處,他只是把廣告和銷售這兩者合二為一了,所以不管是銷售過程還是廣告宣傳,主播和團隊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至於產品是否合格,關鍵要看對普通消費者身體有沒有損害,可以通過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者相關部門的檢測得出結論。

陳濤同時表示,判斷它是不是虛假宣傳的標準,關鍵是辛巴團隊直播中是怎麼去宣傳這個產品的。如果說涉事雙方拿出來的標準是各自的,比如說一個是燕窩的,一個是風味飲料的,那麼就要看他在宣傳中到底是以燕窩來宣傳的,還是以燕窩風味飲料這種口徑。如果在直播中有說「是含有燕窩成分的」燕窩飲料,就不太會涉及虛假宣傳,如果從頭到尾只是講它是燕窩而沒有提及風味飲料的話,就涉嫌在宣傳上有虛假宣傳的這種「便宜」。

范世乾向記者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出台了《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把直播帶貨確定為按照《廣告法》應當承擔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或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指導意見,直播帶貨人應該以「廣告發佈之後廣告經營者」和「廣告代言人」兩種身份承擔兩個層次責任。

關於產品是否合格的問題,范世乾表示,要看辛巴燕窩產品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因為雙方拿的不是同一標準,要看兩個標準到底是不是食品生產的標準,這是其一;如果辛巴方所拿的標準是不對的,或者說他產品是不符合標準的,就可以以《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追究他的民事責任。

范世乾同時表示,《食品安全法》148條規定了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受賠償,或者既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賠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范世乾副教授同時指出,「即使辛巴燕窩符合了食品安全標準,我認為他也構成虛假宣傳,為什麼?因為虛假宣傳實際上兩個分支,一個是虛假的宣傳,一個是引人誤解宣傳,它實際上是構成引人誤解的宣傳。因為他在直播帶貨中一直使用的就是「我燕窩」這種表述,讓消費者正常理解也會理解成它就是一個燕窩食品,實際上理解成王海拿的標準,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他肯定構成虛假宣傳。」

直播帶貨亂象叢生 李佳琦等知名主播被點名

辛巴帶貨茗摯燕窩「翻車」的背後,是近年來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以及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消費者購物方式在消費升級大趨勢下的轉變。

商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超1000萬場電商直播,活躍主播數量超過40萬人,觀看人次超500億,上架商品數超2000萬。這意味著,平均一天在各個平台上就有超5萬場電商直播發生,每天觀看人次超2.6億。

新業態蓬勃發展的同時,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的《直播帶貨消費調查報告》,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以消費者身份調查體驗了10個直播平台的30次直播帶貨,三分之一購物體檢存在問題,其中9個樣本涉嫌存在證照信息公示問題;3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1個樣本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

中消協日前發佈「雙11」消費維權輿情報告,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多位知名主播遭點名。10月20日至11月15日共計27天監測期內,系統共收集「雙11」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14296274條,日均信息量約53萬條。

問題出現以後,監管迅速跟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出台了《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壓實了網絡平台、商品經營者、網絡直播者責任,要求市場監管加強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力度。

同時,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日前發佈的《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也對直播帶貨各主體提出要求,除要求帶貨商家和主播需擁有相應資質外,還提出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帳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

(責任編輯:賈玉靜)

來源:kknews辛巴帶貨燕窩遭打假 法律專家:構成虛假宣傳 涉事店舖已悄然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