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華 我不是藥神

諾華 我不是藥神

中訪網•藥業觀察(楊帆)諾華(NVS)是不是藥神,是不是「諾瓦」?

2018年,電影《我不是藥神》提檔上映,作為一部現實主義題材作品,講述了神油店老闆程勇從一個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販,一躍成為印度仿製藥「格列寧」獨家代理商的故事,瞬間引發了全民熱議。

影片中諾瓦的醫藥代表在有一句台詞:你們對我們公司生產的格列寧的藥價,有非常大的爭議,我們公司對你們的訴求也表示非常地理解,但是請你們清楚一點,那就是我們生產的所有藥的價格,完全是合理合法。

諾華 我不是藥神

藥對病人是命,但相對於制藥企業來說,更多是一個創造價值的產品。影片中的格列寧、諾瓦,在現實中也有所影射。

現實中格列衛,也是屬於「天價藥」的范疇,由諾華公司研發,在中國內地每盒售價約為23000-25800元人民幣,在香港是18000元左右人民幣,在日本是16000元人民幣,在美國大約是13600元人民幣。

那麼格列衛,該不該賣這麼貴?將藥賣這麼貴的諾華,又是一家什麼樣的企業?

據中訪網瞭解,諾華於1996年通過與山德士Sandoz的並購之後形成,前身歷史可上溯至百年之前。目前,諾華是腫瘤免疫方面的領軍企業。

甲磺酸伊馬替尼(藥品名:格列衛Gleevec),是諾華公司研發的針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以下簡稱CML)的小分子靶向藥,簡單來說就是針對某種特定類型白血病的續命藥。

盡管它後來進一步被批准作為胃腸道腫瘤、中風等其他疾病的治療方案,但CML始終是它的主要市場,也是競爭優勢的關鍵來源。

CML的病理機制是這兩個染色體上的基因發生突變,導致了白細胞瘋狂增殖。它是四種主要白血病類型之一,在兒童中很罕見,幾乎隻影響成人。

在格列衛面市之前,CML患者生存的唯一選擇就是骨髓移植。可是通常只有20%-25%的患者符合移植標準(據《Nature》雜誌數據),並且移植往往帶來嚴重的、致命的副作用。

2000年,格列衛在Ⅱ期臨床試驗中拿出了驚人的數據——在經過60個月治療後,CML患者總生存率為89%,復發率僅為17%。

因此它被業內稱之為「革命性的藥物」,甚至在沒有Ⅲ期試驗的情況下,在諾華提交新藥上市申請10周後,被FDA以破紀錄的速度在2001年批准上市。

據中訪網瞭解,該藥一經上市,就給諾華當年帶來了2.57億美元銷售額,並成功地在之後給諾華帶來巨額營收,巔峰時期每年達到40多億美元。

但格列衛的高藥價也引起了巨大爭議,甚至引來了主要研究者之一Drucker博士的公開批判。

據公開數據顯示,格列衛在中國內地每盒售價約為23000-25800元人民幣,在香港是18000元左右人民幣,在日本是16000元人民幣,在美國大約是13600元人民幣。

事實上,制藥行業通常以「研發投入高、成功率低」為高藥價辯護,普遍的說法是「藥之所以貴,那是因為你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金「,高額的研發成本也常常被支持者們引用來為格列衛的價格「撐腰」。

不過,諾華並沒有披露過具體藥品的研發費用,但是專業人士利用第三方數據進行重估發現,諾華在格列衛實際研究的成本只有1.5億美元左右,因此,諾華在格列衛專利期間獲得的營收不但覆蓋其研發成本,還獲得了巨額利潤,在2015年迎來了市值高點。

截至目前,格列衛的累計銷售額超過500億美元,不論研發成本是10億美元還是1.5億美元,諾華從格列衛上獲取的利潤顯然都已經遠超成本。然而在如此豐厚利潤之下,諾華卻仍然採取了逐年抬價的策略,此舉早在13年就在美國引發大量爭議。相比之下,印度的格列衛仿製藥只要200多元,也能治病。這讓人不禁思索,諾華研發格列衛的初衷到底是想救人還是想賺錢?

除了天價的藥價定位外,諾華還常為了獲得更多的定價權進行各種賄賂。

在《我不是藥神》上映前的六個月,諾華就捲入希臘歷史上最大賄賂丑聞中。

諾華 我不是藥神(一群襲擊者(可能是希臘當地的右翼激進組織)襲擊了諾華制藥位於雅典的辦公室大樓)

據中訪網瞭解,根據希臘當時的媒體的報導揭露:此次行賄案跨時近十年(2006-2015年),起因是1年前,3名暫不公開身份的諾華員工匿名舉報證詞引起的。

他們在證詞中提到,諾華為了獲得產品在處方藥市場的定價權,向希臘的政客(前總理兼外交部長Evangelos Venizelos)、公共衛生部門的官員(前衛生部長Adonis Georgiadis)以及醫生專家提供了5000萬歐元的銷售回扣。

這個高昂的賄賂在十年間讓希臘的藥物銷售市場可以不按照具體藥品銷售法規進行不透明定價,更為惡性的是希臘的藥品價格可能成為了其他55成員國藥品定價的風向標,行賄結果導致希臘的高價藥物帶動了該藥物在其他市場的定價,可能使得諾華在他國獲得高於正常盈利區間的利潤。

事實上,近年來,這家跨國企業諾華遭受到的行賄指控不斷出現。

2016年諾華(中國)行賄被美國處罰2500萬美元。因2009年到2013年期間,諾華制藥(中國)通過交通費用,娛樂支出,會議招待費,講課報酬,項目推廣活動報酬、教育研討會費用以及醫學研修等多種名目來對中國相關醫院衛生醫療部門官員行賄,以提高公司藥物銷售額。

2016年3月諾華(土耳其)被人匿名舉報涉嫌行賄,舉報中提到諾華通過一家咨詢公司的幫助將公司產品進入土耳其公立醫院的醫保處方藥采購目錄,來提高在土耳其的藥品銷售額,並獲利8500萬美元。

2017年諾華(韓國)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因諾華(韓國)6名高管被韓國監察機關起訴,被指控向醫院醫生行賄超過200萬美元以提高處方單中諾華藥物的占有率。

顯然,諾華並不像《我是不是藥神》神油店老闆程勇那樣,為了讓病人活下去,有願意將「格列寧」一盒虧本1500隻賣500元的覺悟。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中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