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敗訴!罵憲哥又譙網紅「螺紋保險套」 館長確定挨判:拘役68天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時曾砲轟藝人吳宗憲「呷洨」,還指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分別遭判拘役58天及20天確定,檢察官聲請二案定執行刑。日前高院裁定應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確定。館長18日也對此進行回應~

▼吳宗憲不滿陳之漢直播時辱罵自己而提告,經台北地檢署起訴陳之漢後,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之漢認罪,判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及2年內不罵吳宗憲,因未上訴已確定。民事求償部分,北院判陳之漢賠償吳宗憲80萬元,並須刊登道歉聲明,陳之漢不服上訴二審中。

▼除此之外,陳之漢在直播中指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挨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陳之漢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確定。根據高檢署向高等法院提出的聲請,陳之漢涉犯妨害名譽等數罪,先後經判刑確定,因此請求應定執行期。高院認為,考量陳之漢所犯之犯罪類型相同,以及動機、情節、行為次數、應受矯治程度等等,定應執行期68天,得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館長在判決定讞後,在臉書上發文說:「我不懂一個判刑早就判過,也早就報過新聞,為什麼今天新聞又要再報一次?」吳宗憲接受採訪時則說,會尊重法院的判決,個人對此沒什麼想法~

來源:Facebook

來源:花生時報wwwall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