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教 | 從嚴處罰學生學術不端,需要嚴格的過程管理

問教 | 從嚴處罰學生學術不端,需要嚴格的過程管理

作者/熊丙奇 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清華大學4月10日公佈了最新修訂的《清華大學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與2017年公佈的《細則》相比,此次修訂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規定方面。例如對發表研究成果中有抄襲、偽造等較為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從原來的記過升級為開除學籍。

加大處罰力度,是遏制學術不端的重要措施。但更有效的辦法,應該是建立更為科學的人才培養質量保障體系,加強對學生的過程管理和過程評價。

在校學生學術不端頻發,已經嚴重影響大學的育人形象。而深究其原因,處罰不力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學校提出的培養要求並不科學,以及學校與教師對人才培養的投入不足。

包括清華大學在內的大部分高校,都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出在讀期間發表論文(數量、期刊檔次)的要求,而這一要求,在發達國家的世界一流大學並不存在。要求研究生在讀期間發表論文,貌似是更高的要求,但並不符合人才培養規律。一名剛進校的學生,還沒有接受系統的學術訓練,就要求撰寫、發表論文,這必然會導致學生急功近利,炮製論文,進而催生學術不端。

發達國家的一流大學,甚至有很多對碩士研究生,也沒有撰寫學位論文的要求,而是必須完成高強度的碩士課程學習,是通過嚴格進行課程教學來保障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的。對於博士培養,是要求撰寫博士學位論文的,並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提出很高的質量要求,導師在平時,會圍繞博士生選定的學位論文研究方向,與博士生共同開展研究,指導博士生,通過這種共同研究,來提高博士培養質量。

高校對在讀碩士、博士提出發表論文的要求,是校方提出的,而非由導師提出。而校方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主要是出於控制人才培養質量,其出發點是,平時課程學習要求不嚴,提出撰寫並發表論文的要求,可以一定程度彌補課程學習要求不嚴的問題,如果不提撰寫、發表論文的要求,人才培養質量會難以得到保障。近年來,一直有本科生畢業論文存廢之爭,贊成廢除者認為要求本科生撰寫畢業論文,並不科學,提高本科教育質量,應提高每門課的教學質量,而反對者則認為讓本科生撰寫論文,好歹會對學生進行一定的學術訓練,取消論文要求,培養質量會更水

因此,問題的結症在平時對學生的要求是否嚴格。而要做到平時嚴格,就要求教師花更多時間投入到人才培養之中,而這就要求大學改革對教師的考核評價體系。當前,高校對教師的考核,尤其突出學術研究成果,強調論文發表的數量與期刊檔次,這把教師的精力導向進行以發表論文為要務的學術研究之中。這種考核評價體系,與學校追求近期的辦學成就有關,因為論文等學術成果更具顯示度,而且各大學排行榜都把論文發表情況作為最重要的指標。大學要求在讀研究生、博士生發表論文,其實也有提高學校論文發表數的考量。

要從根本上治理學術不端,就必須改革對教師的評價體系,引導教師重視人才培養,進而改革對學生的評價體系。因為如果教師能認真上好每門課,嚴格課程教學要求,導師重視對學生的指導,全程掌握學生的學習、研究情況,那麼,就沒有必要再要求學生在讀期間發表論文,而是集中精力完成課程學習任務以及學位論文。在這種情況下,對學生的學術不端行為進行嚴厲處罰,也不會有任何爭議。不像現在,雖然學校反復強調對學術不端實行零容忍,但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處罰往往輕描淡寫,甚至不了了之。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學校為考慮學生的畢業就業,還會取消記過處分,清華大學這次頒布的學生紀律處分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對於涉及非學位論文的學術不端的處分是記過,並提出記過處分原則上不予撤銷。因此,僅僅在處罰端從嚴,而缺乏過程管理,很可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騰訊教育企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