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各數位音樂平台等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議

1月6日,國家版權局在京約談主要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和數位音樂平台等,要求數位音樂產業各方協力維護數位音樂版權秩序,構建數位音樂版權良好生態。約談強調,各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數位音樂平台應採取符合音樂傳播規律、公平合理原則和國際慣例規則的授權模式,應通過保底金加實際使用量分成模式結算,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議;

完善內部版權管理制度,授權音樂作品應當曲庫目錄明確、版權權屬清晰,維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和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數位音樂產業各方之間的版權糾紛;積極探索新場景、新業態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機制;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數位音樂版權運營模式。

國家版權局:各數位音樂平台等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議

來源:cn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