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文、圖/迅征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八達嶺孔雀城外部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華夏幸福,600340.SH)1月18日晚間發佈2018年經營情況。2018年度,華夏幸福銷售額1634.77億元,同比增長7.45%,完成年初提出的2100億元銷售目標的77.8%。

對此,房地產資深評論人薛建雄向《商學院》記者表示,華夏存貨難銷資產太多,導致資金成本高企。華夏幸福為數不多的可走量項目,承擔了整個集團的成本,導致項目利潤要求過高。同時,華夏幸福對產品的投入不足,影響了品質。另外,華夏幸福持有的重資產多為近年來經濟轉型過程中過剩的產業地產,轉型非常困難,華夏幸福需要更多的時間。

然而,華夏幸福的銷售目標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工程質量又飽受業主「詬病。」

日前,多名業主向《商學院》記者反映,位於河北張家口市懷來縣的八達嶺孔雀城房屋地基下沉、多處牆壁裂縫、地面塌陷。多名業主在與懷來京御房地產開發商有限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後,走上了維權之路。

《商學院》記者查閱天嚴查發現,懷來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華夏幸福100%持股。

據瞭解,此次維權源於2016年7月20日的雨後,多名業主家出現漏水、地面塌陷、牆壁裂縫等現象。經業主多次與開發商協商後,開發商對其進行整改,並對房屋外部進行修繕。然而,截至2018年,業主發現房屋出現下沉,牆壁開裂嚴重,其中,最嚴重的項目是八達嶺孔雀城3期項目,由於房子建在山坡上,開發商將土炸了導致土松軟、因房子的地基沒有打到岩層上、規劃欠考慮、雨季到來時水滲到土里,回填土下沉、剪力牆開裂等原因導致部分聯排房屋出現室內承重牆多出裂縫。一位業主對《商學院》記者稱,「剛開始購買華夏幸福的房子以為買到了孔雀,後來發現是禿毛雞。」一位業主告訴《商學院》記者,在2015年收房時請驗房師驗房時就發現多次質量問題,在與華夏幸福孔雀城項目人員進行溝通後,華夏幸福也做了相應的修補,但是在2016年7月雨季之後,發現華夏幸福孔雀城項目最嚴重的問題不僅有是驗房師提出的問題,更嚴重的是地基下沉導致的多出承重牆裂紋,有的裂紋達1-2指長,牆體與地面的連接部分也出現不同程度的傾斜。對此,《商學院》記者詢問了業主的訴求,業主稱擔心房子隨時可能會塌掉,所以希望華夏幸福推倒原有的房子,將地基打在岩石層上,重新建房屋。

2019年2月16日,《商學院》記者來到華夏幸福懷來八達嶺孔雀城項目,氣溫相較冬季的北京更加寒冷。記者注意到,門口除了保安幾乎沒有住戶,停車位也基本處於空置狀態。而3期業主家由於工程質量問題一直還未裝修,記者進入一位業主家,業主提醒記者說: 「小心,樓上掉的瓦片隨時都有可能砸到人,感覺我家要塌了。」記者觀察大部分窗戶都有不規則的裂縫,其中有一扇門由於地基下沉等原因無法打開,同時,地下室的樓梯也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塌陷,樓梯右側的牆面有1-2指的裂縫,承重牆也出現多條不規則的裂縫。牆面雖然有大大小小的修補痕跡,但是還是無法掩蓋裂縫。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樓梯右側牆面撕裂約有1-3指長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樓梯裂縫塌陷 樓上掉落的瓦片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地基下沉導致打不開的門 牆面多處裂縫

華夏幸福陷質量門 八達嶺孔雀城新房變危房 裂縫容得下3根手指

另外,據業主反映,八達嶺孔雀城9期項目也出現收房質量差等問題,開發商故意降低成本是出現房屋質量的原因之一。

據業主向《商學院》記者反映,八達嶺孔雀城客服經理告訴業主,公司對此次事件給出了三種解決方案,分別為業主可同意開發商對房屋進行整改、退房或換房,但是,具體的方案還沒有落實。一名業主對《商學院》記者稱,本身在2013年購置房屋是出於自住,並且已經設計好了裝修方案,但是據2015年收房已經三年多的時間,孔雀城項目不斷出現質量問題,導致無法順利入住。然而,華夏幸福卻一直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方案,而對於華夏幸福提出的整改,這名業主稱,華夏幸福孔雀城只是在原有的房屋上修修補補,並沒有真正解決地基下沉的問題,房屋牆體、地面依舊是出現多出裂縫,修補並不能從實質上解決問題;對於開發商提出的退房方案,業主稱,開發商提出僅是按照當初購買的價格加之銀行的存款利率,而對於業主而言,現在的房價明顯比2013年上漲了;對於換房,業主稱,開發商提出可以補差價換房,但是換了的房子沒有業主本身購買房屋需要的向陽方向的地下室。

該業主提出,希望華夏幸福孔雀城項目能給予三倍賠償或是將原來的房屋推倒,將地基打到岩層上,重新建設房屋。《商學院》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其指出:《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根據上述規定,如果購房者能證據證明,經檢驗」房屋主體主體結構不合格」或房屋嚴重質量問題影響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接觸合同,賠償損失。如果購房合同中有違約金條款,可以依據違約金條款就算,如果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損失的范圍一般包括,因為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維修費用、住房費用,裝修費用,以及同一區域內房價上漲的差額部分等。對於要求房屋重建和三倍賠償,司法實踐中不予支持。

同時許浩指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懲罰性賠償,適用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不支持三倍賠償。

另外,由於大部分業主已經裝修,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後業主擔心會出現房屋倒塌等現象,因此已搬離住處。對於房屋開裂造成的損失費,開發商向業主索要發票,而大部分房屋裝修已經過去5年以上,一些發票已經遺失。而在裝修過程中投入的時間成本、交通成本開發商不予賠償。「開發商態度強硬,不積極解決。」一位業主苦惱的對《商學院》記者說。

一位業主稱,賣房會優先考慮自己的利益,用子公司「背鍋」是華夏幸福慣用的方式。

華夏幸福是否在追求業績增長、降低成本的同時忽略了工程質量?八達嶺孔雀城項目是否是因為降低成本導致質量問題出現,還是由於總公司對分公司管理不善導致的?未來將如何改進?如何在提高速度的同時保證工程質量並加強對分公司的管理?

對此,《商學院》記者向華夏幸福方面發出采訪提綱,截至發稿日期未收到回覆。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總監嚴躍進認為,從此類項目的工程質量問題來說,需要企業進行反思。類似問題尤其是從大房企的角度看,確實需要積極進行關注,否則容易影響市場的信心。另外也需要此類企業積極做溝通,很多工程質量的問題其實不能說完全不能解決,關鍵是要解決業主遇到的問題。同時,一般類似工程質量的問題,都和此類企業相對快的發展模式有關。企業往往在推進此類銷售業績的時候,工程施工方面的節奏沒有得到很好地把控,此時容易出現各類問題。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