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員工年會中11萬大獎,公司只願掏2萬

南都·深圳大件事 記者程昆新員工在公司年會上抽中11萬獎金的大獎,公司卻僅支付了兩萬獎金,剩餘部分未能如數兌現。近日,南山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宗案件,一審判決深圳市掌訊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向員工支付獎金差額。

深圳員工年會中11萬大獎,公司只願掏2萬

入職不久即中年會大獎,公司遲遲未如數兌現

2017年8月,小李入職深圳市掌訊通訊設備有限公司,崗位為公司前台。工作後不久,就碰上年底公司開年會,活動中小李竟抽中了11萬獎金的大獎。

驚喜來得如此突然,小李上台從頒獎嘉賓手中接過了標明「壹拾壹萬元整」的獲獎支票。隨後,公司向小李發放了兩萬元的獎金,然而剩餘的九萬元,直到小李離職也一直未能如數兌現。對此,小李十分不解,協商未果後,雙方選擇對簿公堂。

公司:獎金應定性為贈予,因此可以撤銷

案件審理過程中,公司方答辯稱,該筆獎金面向的群體是年會當晚所有的與會人員,除了部分員工外,還有行業內其他知名企業的負責人、供應商等,因此並不能定義為僅僅面向內部員工的年終福利。

而發放這筆獎金的行為應該定性為贈予,系無償合同,公司可以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進而撤銷這個贈予的行為。

法院認定獎項系員工福利,公司應如數支付

根據南山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在審理過程中,公司在年會上的十一萬元獎金是否屬於員工的內部福利是案件的焦點。

根據小李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公司年會流程、年會的視頻和文字材料以及年會後,公司向小李支付的兩萬零三百元獎金的轉賬記錄等相關證據,南山法院審理確認了小李在公司年會上抽得十一萬元獎項屬於員工大獎的事實。

與此同時,判決書內容顯示,用人單位在公司年會上面向本單位所有勞動者提供的抽獎獎勵是激勵勞動者的一種方式,屬於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因此勞動者中獎後,用人單位應該按照獎勵中的承諾給付勞動者相應的福利待遇,故公司應該向小李支付獎金差額89700元。

另據瞭解,公司對這一判決結果不服,已經提起上訴。

律師說法:員工福利不能單方撤銷

本案中小李的代理律師,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尤明珠律師表示,認定本案中的獎金是民事贈予還是勞動法當中的員工福利尤為關鍵。在公司年會中,設置提供給員工兌獎或以其他遊戲的方式進行的抽獎等行為,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具有部分射幸性質的福利待遇,不同於普通贈與合同,公司一方不能單方面撤銷。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在浙江寧波也發生了一起類似事件,有媒體報導稱某公司為活躍氣氛提前買來彩票發放給員工,結果一員工領到的彩票中獎600萬,公司這時卻出面要求平分獎金。

對此,尤明珠律師表示,寧波這起事件與本案十分相似,根據目前媒體報導還原的情況來看,該事件中年會上發放的彩票也應定性為員工福利,不能由公司一方單方面撤銷,因此該公司要求收回彩票或者平分獎金的要求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騰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