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玩「失蹤」躲債,兒子是擔保人被追責

(記者 任然) 近日,因為父親四處躲債,作為擔保人的90後小夥因拒不履行擔保責任,被鳳岡縣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據瞭解,2017年1月24日,廖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劉某借款60萬元。借款時廖某的兒子小廖也簽了字,為這筆借款提供了連帶擔保。然而借款到期後,父子倆拒不歸還,無奈之下劉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經調解,雙方達成了還款協議,廖某承諾在2018年5月30日前償還全部借款及利息,小廖仍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調解協議生效後廖某卻玩起了失蹤,劉某隻得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幹警很快找到了廖某,雙方當事人再次達成和解履行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廖某又一次玩起了失蹤躲避執行,並屏蔽了兒子小廖和劉某的全部聯系方式,廖某再一次失信。

由於小廖是借款中的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執行幹警多次尋找小廖,但一直未發現其下落。當案件陷入僵局時,鳳岡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舉報,有人發現小廖在務川現身。執行幹警立即驅車前往,成功將逃避執行的小廖找到。最終,小廖因逃避執行被司法拘留15日。

法官針對該案提醒市民,擔保是一種法律行為,作為擔保人,簽字即意味着在借款人不能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時,需承擔還款責任。 <!—->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遵義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