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領低保金172萬!一人被查4人投案自首……

最高人民檢察院

他主要負責辦理低保審批等工作

幹了半年後竟動起了歪腦筋

靠「偷梁換柱」的方式

套取高額低保資金

最終……

近日,經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國家低保資金的低保中心工作人員楊某、街道低保服務員孔某當庭受審。

社區工作人員多年

冒領低保金172萬

冒領低保金172萬!一人被查4人投案自首……

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2011年4月,26歲的唐某受聘擔任某社區網格服務站站長、低保專干,主要負責辦理低保審批等工作。

低保申請、審核的第一環節在社區。作為專干,唐某負責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初審、受理、制表、匯總後上交社區低保評議小組,討論結果公示期滿報街道低保科審核,最終由行政主管部門終審。沒想到,好好的一份工作,唐某幹了半年後竟動起了歪腦筋。

2011年11月,王婆婆按期退休領取養老金,故不再符合低保條件。收到消息後,唐某及時告知對方,卻沒有按要求向上級「報取消」,而是私自將王婆婆的銀行卡帳戶改成了自己的銀行帳戶。靠這招「偷梁換柱」,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唐某以王婆婆的名義累計套取低保資金3.5萬餘元。

為避免事情敗露,唐某每年只新增幾個冒領帳戶,套取時間幾個月至幾年不等。其妻子嚴某發現唐某出手愈加闊綽,結合家里發現的一些以他人名義開辦的銀行存摺,同為社區工作人員,嚴某猜到了丈夫的「生財之道」。面對金錢的誘惑,嚴某並未阻止丈夫的違法行為。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9年6月,唐某聽到調查風聲,便將藏在家里用以套取低保金的存摺全部燒毀。7月1日,唐某主動到監察機關投案。對於自己究竟套取了多少低保金,唐某聲稱「因為害怕,沒有算完」,但偵查機關從其隨身攜帶的U盤中查獲大量信息,通過低保系統比對以及核查銀行帳戶,幫唐某算清楚了這筆帳:

經查,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間,唐某先後冒用46名本應取消低保的人員身份信息,利用其以親戚名義開設的20個銀行帳戶冒領低保金共計人民幣172萬餘元。

一人被查

重壓之下有4人投案自首

冒領低保金172萬!一人被查4人投案自首……

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2019年9月18日,應江漢區監察委員會申請,江漢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偵查。承辦檢察官付智峰仔細審查案卷後,預見該案可能是系列案,建議繼續調取被冒用身份信息人員的材料以完善證據,並循著唐某反映的他人問題線索深挖細查。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付智峰主動發揮檢察調查職能,通過訊問被告人,詢問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等涉案人員,查閱相關法律法規,調取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低保制度管理細則及相關工作流程,發現相關單位確實存在制度執行不到位、監管缺失等問題。

「唐某的作案手段,就是鑽了審批不嚴的空子」。付智峰解釋道,低保人員正常信息異動,要在「武漢市社會救助信息綜合管理系統」中操作、生效,同時也會產生一整套紙質審批資料存檔備查。但唐某冒領的那些帳戶變動,只有電子版信息,沒有相應的紙質記錄如申請書等,在長達8年時間里竟無人發現唐某的「小金庫」。而收款帳號更改後,銀行原本很容易發現低保人員姓名與收款人不符,卻因沒有設置核查、預警程序,致使唐某輕易得逞。

案發後,唐某家屬向監察機關退繳贓款40萬元。2019年12月27日,江漢區檢察院依法以貪污罪對唐某提起公訴。法庭之上,公訴人認定唐某具有立功等情節,且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被法院採納。2020年9月17日,法院判處唐某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監察機關細緻深入的調查以及檢察機關對唐某一案的辦理,在當地街道、社區低保管理工作人員中形成了一定震懾。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與唐某一樣利用職務之便、採用相似手法貪污國家低保資金的低保中心工作人員楊某、街道低保專干張某、街道低保服務員孔某相繼向監察機關投案自首,以爭取寬大處理。

唐某判決下達8天後,其妻嚴某主動投案。經審查,嚴某在對唐某的犯罪行為有所認識的情況下,幫助其借用自己親戚的身份證開辦銀行帳戶用於冒領低保金,並受其委託前往銀行取款19次,所得款項多用於共同生活開支,最終被認定貪污罪的共犯。2020年12月30日,江漢區檢察院依法以貪污罪對嚴某提起公訴。

揪出「蛀蟲」

督促涉案單位堵塞管理漏洞

冒領低保金172萬!一人被查4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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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這一系列街道聘用人員貪污低保金案件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付智峰基於紮實而深入的調查核實、類案研判,梳理出涉案部門在制度執行及人員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度層面,審批過程流於形式,規章制度沒有執行到位;監管層面,銀行在低保資金髮放過程中未向監管單位通報收款帳號信息變更情況,信息協調機制不暢;隊伍層面,街道、社會人員隊伍管理不到位,警示教育欠缺。

「要揪出『蛀蟲』,更要堵住漏洞,才能真正杜絕此類案件發生。」針對上述問題,2020年10月19日,江漢區檢察院分別向行政主管部門、涉案街道發出檢察建議書,慎重提出「嚴格依法落實工作機制、規範審批流程;全面清查近年低保發放情況,開展專項整頓;加強廉政警示教育,拓寬監督渠道;強化聘用人員管理,提升隊伍素質」四項檢察建議。

檢察建議發出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立即全局通報並組織整改,迅速建立起低保資金內部監管責任制與銀行發放信息實名核對制,深入開展防範腐敗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幹部教育管理與業務培訓,並於一個月內書面回復整改情況。涉案街道辦事處也對檢察建議書提出的意見逐一整改落實,制定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實施辦法》,規範低保申請及授權書9種表格,進一步明確了審批工作流程、手續及責任追究機制,同時對現有500戶低保戶進行分類清查,全面清理工作盲點。

收到回復後,江漢區檢察院繼續與被建議單位保持密切聯繫,持續做好檢察監督的後半篇文章。近日,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宋建偉到街道調研,了解新制度、新表格的實際運行情況,跟蹤督促該單位繼續整改落實,將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

來源:kknews冒領低保金172萬!一人被查4人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