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恐防恐反恐人人有責 這些反恐知識需要知道

4月15日是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是「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營造慶祝建黨100周年良好氛圍」。15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廳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圍繞「政治安全在身邊」「社會安全在身邊」等主題,對全力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工作的實效進行了通報。

據介紹,近年來,四川公安緊扣嚴打堅持凡「恐」必打、露頭就打、打防結合、標本兼治,持續鞏固了四川省反恐怖鬥爭良好態勢,實現了暴恐活動「零發生」目標,為構建平安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識恐防恐反恐防範人人有責,那麼在日常生活中,普通公民應該如何做呢?

積極來安檢 不要嫌麻煩

警方提示:保障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是安全檢查工作的主要目的。通過安檢,能及時發現人身、車輛、物品等是否攜帶或夾帶以及寄遞槍枝、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有效防止損害發生。

典型案例:2020年6月15日,自貢市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南街服務點在收件時,未查驗寄件人的身份信息和開封查驗包裹內容,導致違禁品藏匿於包裹中寄出,造成嚴重後果。榮縣郵政管理局於2020年9月1日查明該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第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有限公司作出罰款十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對其營業部負責人周某作出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南街收件服務點負責人虞某作出罰款兩千元的行政處罰。

《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

(二)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

(三)未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

落實實名制 保護你我他

警方提示:在日常生活中,坐飛機、住賓館、上網吧、寄快遞時,通常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實名制有利於加強社會管理、規範個體行為、打擊違法犯罪,並在及時發現可疑、消除涉恐隱患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典型案例:達州市某網絡有限公司所經營網吧於2019年因未按規定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被達州市開江縣公安局行政處罰。2020年4月28日,該網吧又因未按規定查驗上網消費者信息被該局責令限期改正。2020年6月2日,民警對該網吧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網吧值班人員曾某仍未經身份查驗就讓未成年人上網。達州市開江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網吧作出罰款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對其直接責任人員曾某作出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

《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 電信、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 ;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上網須謹慎 傳播有風險

警方提示:網絡是恐怖主義思想傳播的重要途徑。在日常上網過程中發現疑似含有恐怖主義思想的宣傳品、音視頻時應當做到:

(1)及時停止觀看。

(2)不在手機或電腦上下載、保存相關宣傳品、音視頻。

(3)不散布、不轉發、不傳看相關宣傳品、音視頻。

(4)對在網絡公共空間傳播的含有恐怖主義言論、 圖片、音視頻等,不評論、不討論。

(5)通過視頻網站設立的「暴恐音視頻舉報專區」連結,或各類手機應用的違法舉報入口進行舉報。

典型案例:2019年9月12日,伍某在觀看某視頻網站時,評論區有人評論稱:「搜索某視頻有驚喜」。伍某出於好奇用手機搜索該視頻後支付5元錢購買了該視頻,看完並保存在自己的百度網盤中。達州市渠縣公安局於2020年2月3日,查實伍某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伍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發現要舉報 你我有義務

積極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日常生活中發現恐怖活動嫌疑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

《反恐怖主義法》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的義務,發現恐怖活動嫌疑或者恐怖活動嫌疑人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反恐怖主義法》第十條 對舉報恐怖活動或者協助防範、制止恐怖活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四川省於2014年下發《四川省公安廳關於公民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獎勵辦法》。公民發現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可以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等方式舉報,對公民舉報且被採用的舉報線索,根據其作用和效果實行最高5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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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kknews識恐防恐反恐人人有責 這些反恐知識需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