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個罕見病藥品將迎來降價

圖 /VCG

繼抗癌藥品獲增值稅優惠後,醫藥行業再迎減稅利好。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聯合發佈《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 ” 通知 “),決定從 3 月 1 日起,對首批 21 個罕見病藥品和 4 個原料藥,國內環節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 3% 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進口環節減按 3% 徵收增值稅。

罕見病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注冊的罕見病藥品制劑及原料藥。罕見病藥品范圍實行動態調整,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根據變化情況適時明確。《通知》還公佈了罕見病藥品清單(第一批)。

根據《通知》,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 3% 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上述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 個月內不得變更。

《通知》要求,納稅人應單獨核算罕見病藥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適用《通知》規定的簡易徵收政策。同時,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 3% 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據瞭解,去年 5 月 1 日起,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 3% 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 3% 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政部稅政司巡視員徐國喬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藥品的稅收政策,支持制藥產業的發展,切實保障患者的用藥需求。結合罕見病藥品的更新,適時發文明確後續批次享受增值稅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同時也結合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不斷完善增值稅制度安排,優化藥品的稅收環境。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ZAKER瀟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