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埃及海關有新規這些材料需盡快准備

有進出口到印度、埃及的外貿、貨代要注意了,這兩國海關監管有重大變化!

印度、埃及海關有新規這些材料需盡快准備

印度

一再被推遲實施的印度海運貨物艙單和轉運規定(簡稱SCMTR),將於2019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如不按照新規提供信息,可能會發生無法卸櫃或者產生罰金等嚴重後果!

根據新規定,船隻在離開最後一個停靠港之前,需提前以電子方式提交進境貨物艙單;在離開印度停靠港之前,提前以電子方式提交出境艙單:

進境貨物艙單(AM)提交:

強制性進境貨物艙單規定,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必須向海關提交進境貨物艙單。

例如: 亞洲 / 印度次大陸 / 中東 (GLX) 西行航線,巴生港就是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

適用於所有在印度港口作為當地進口卸貨或中轉運卸貨的集裝箱。

進境貨物艙單必須提供的信息:8位數的強制性海關編碼 (HS CODE) 、ICE,GST、進口商的有效辦公郵箱地址。

出境艙單(DM)提交:

強制性出境貨物艙單規定,船舶在印度裝貨港開航前,必須向海關提交出境貨物艙單。

適用於所有在印度港口裝載的集裝箱。

因此,根據新規,今後出口印度的貨主需向貨代提供如下信息:

一、進口商的 IE code;

Import & export Code (IEC) of importer;

二、進口商的 GSTN number;

GST Identification No (GSTIN) of importer;

三、進口商的有效辦公郵箱地址。

Official email id of importer (to be used for correspondence by shipping lines and Customs).

印度、埃及海關有新規這些材料需盡快准備

埃及

埃及出口商注冊制增加四類商品已於2月14日起正式實行。

1月15日,埃貿易與工業部頒布2019年第44號部長令,將四類產品加入2016年43號部長令中規定的出口商注冊制商品清單,分別為:

1、 箱包(海關編碼為4202項下11、12、19、21、22、29共六類)

2、 包裝盒包裝袋(海關編碼為48.19,39.23共兩類)

3、 剃須及護發器具(海關編碼為8212.10、8212.2010、8516.31、8516.32、9510.20、9510.30共七類)

4、 手機電話(8517.11、8517.12共兩類)

該部長令自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2月14日起,埃海關已接到通知停止上述四種產品清關。由於此次注冊制新規未設緩沖期,在埃客戶支付貨款的情況下,我出口商直至2月13日仍在持續發貨,造成大量貨物積壓海關。

建議相關中國出口商按照2016年43號部長令要求,盡快准備相關注冊材料,向埃進出口控制總局提出注冊申請。

來源:華人頭條

來源:中國貿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