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法院駁回福島核事故避難者的國家賠償訴求

針對因東京電力公司(東電)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主動到千葉縣避難的 19 人提出的集體訴訟,千葉地方法院 14 日作出判決,否認國家負有責任,駁回原告關於國家賠償的要求。

來自 6 戶人家的這 19 人向千葉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和東電共計賠償近 2.5 億日元(1 美元約合 111.03 日元)損失費。原告方在訴訟書中說,福島縣避難區域劃定不合理,對居住在避難區域外的人賠償額度過低,他們要求賠償每人 1300 萬日元。

千葉地方法院 14 日判決東電賠償原告中的 9 人共計 500 多萬日元,但不承認國家有責任,駁回原告國家賠償訴訟請求。

原告方律師團當天發表聲明,表示對千葉地方法院否認國家核事故責任、駁回半數以上被告賠償請求的判決感到 ” 極為遺憾且無法接受 “。

據日本媒體報導,近兩年來,日本全國的福島核事故避難者類似集體訴訟有 9 起已判決,其中 7 起訴訟要求同時追究國家和東電的賠償責任。這次判決是相關集體訴訟中第二起否認國家責任的判決,其餘 5 起判決均承認國家負有責任。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生 9.0 級地震並引發特大海嘯,共造成約 1.6 萬人遇難,2533 人失蹤。受地震、海嘯雙重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導致發生自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後最嚴重的核事故。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