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外長 若新加坡拒絕談判 馬將把水價問題交國際仲裁

馬外長 若新加坡拒絕談判 馬將把水價問題交國際仲裁

根據馬新1962水供協定,柔州每天供應2.5億加侖生水給新加坡。新加坡以每千加侖3分令吉的價格購買這些生水,並以每千加侖0.5令吉的價格將處理好的淨水賣給柔佛。(檔案照)

(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外交部長賽富丁表示,若新加坡拒絕重新談判水價,馬來西亞將把此事帶上國際仲裁庭。他也批評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本月初在國會的談話,並稱馬方以「最低價格」賣水給新加坡,等於幾十年來為新加坡提供約24億令吉(約8億新元)補貼。

他昨日在國會下議院答詢時說,首相馬哈迪去年11月訪問新加坡時,已將馬方的立場告訴新加坡,雙方也同意討論此事。「兩國總檢察長過後就開始討論這個議題。」

他說,總檢察署、柔佛州政府和水務、土地及天然資源部,正與新加坡進行第二階段的水供合約檢討談判,雙方目前主要研究不同價格模式及相關價格的時限。

他對新加坡外長維文日前在新加坡國會批評馬國要重新檢討水價的談話表示驚訝,他指維文的三項批評可說是「輕率的」(reckless)。

賽富丁說:「他指馬來西亞沒有履行合約,因為在1987年後我們就不能檢討。」他聲稱,根據水供協定第14條文,兩國可在協定簽署25年後檢討,但並非只能在第25年檢討。

他也不滿維文當時批評馬國面對施政管理的問題,他指維文的批評是「惡意」的。至於維文指新加坡也為馬方提供補貼,賽富丁認為這並非實情。

他表示,柔州政府已經採取行動來確保當地不依賴來自新加坡的水。他稱,馬方幾十年來按協定賣生水個新加坡,已經為新加坡提供24億令吉的補貼,這相當於每年平均約4200萬令吉或每天平均10萬令吉。

維文3月1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外交部開支預算時強調,新加坡在水供課題上採取明確和一貫的立場,即新馬雙方都必須充分遵守1962年水供協定的條款。

維文強調,1965年新馬分家時,新加坡就已採取防範步驟,確保1962年水供協定獲得新馬雙方的保障,這份協定因此成了分家協定的組成部分。「一旦違反水供協定,分家協定這個作為主權獨立國家的依據也會受到質疑。「新馬必須充分遵守1962年水供協定條款,包括協定訂下的水價。我們一貫的立場是,無論新加坡或馬來西亞都不能單方面更改這項協定的條款。」

根據馬新1962水供協定,柔州每天供應2.5億加侖生水給新加坡。新加坡以每千加侖3分令吉的價格購買這些生水,並以每千加侖0.5令吉的價格將處理好的淨水賣給柔佛。

根據2003年的數據,新加坡處理生水的成本是每千加侖2.4令吉,因此將淨水賣給柔佛不僅無利可圖,還自行承擔1.9令吉的生水淨化成本。

根據協定,新方每天只須提供500萬加侖淨水,但目前每天輸往柔佛的淨水達1500萬至1600萬加侖。

柔州政府之前承認以每千加侖0.5令吉價格向新方購買淨水後,轉手就以每千加侖3.95令吉的價格賣給當地消費者。

交長陸兆福:新柔地鐵進度落後非因考慮建彎橋

另一方面,馬國交通部長陸兆福昨日在國會答詢時承認新柔地鐵(RTS)項目進度落後,但他否認這是因為希盟政府正考慮興建馬新彎橋。

他表示,該項目進度落後,是因為政府想尋找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案。政府也考慮由私企投資該項目,並希望通過提升成本效益,讓車資更低廉。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