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女子突然發現
老公和陌生女性去開房
一氣之下,怒沖酒店……
可結果,萬萬沒想到
接下來發生的事
令人憤怒!
這對夫妻的真實故事
值得所有人都看看!
妻子發現老公出軌
慘被毆打流血
45歲的張女士和56歲的丈夫周某(化名)是「半路夫妻」,近日,因為情感上的矛盾和經濟上的糾葛,張女士向海滄法院起訴離婚,並稱丈夫存在家暴行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張女士說
丈夫脾氣暴躁
曾經多次對她實施家庭暴力
甚至把她毆打致流血受傷
2018年11月28日,她得知丈夫與陌生女性在海滄區一酒店開房後前往查看,結果遭到丈夫按在地上暴打,導致她的右耳流血受傷。慘遭毆打後,她向海滄派出所報警。
丈夫出軌,慘遭家暴!
這對於張女士來說
是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打擊
忍無可忍的她提出了離婚
丈夫以孩子性命威脅
張女士申請保護
張女士想要離婚?
可事情壓根沒這麼簡單
她甚至還收到了丈夫的威脅!
離婚訴訟期間,張女士丈夫在接到法院通知後,還打電話以張女士孩子的人身生命安全威脅張女士。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張女士還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報警回執、門診病歷等作為證據。
受理該案後,海滄區法院家事法庭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現場,張女士丈夫沒有否認自己的家暴行為,並對張女士放狠話,稱「如果非要這樣會鬧出人命」,還以張女士孩子的性命相威脅。
針對這樣的情形
結合張女士提交的證據
海滄法院家事法庭認為
張女士的申請符合《反家暴法》 的規定
於是,法院在收到張女士申請的72小時內,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張女士丈夫毆打、威脅張女士及其近親屬,一旦違反,法院將視情節輕重,對其處罰款、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為6個月。
這份保護令
除了送達張女士丈夫本人
還送達其所在社區的居委會和派出所
讓這些部門共同確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敲~黑~板~
如若在離婚期間
一旦遭遇暴力威脅
我們又應該如何自保呢?
所有人高度注意
以下這點你務必謹 記——
人身安全保護令 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訴訟終結後的6個月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受害人常住地、加害人常住地或家暴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請。
看似這種事情離你很遙遠
然而真實的發生在我們身邊
以下這些數據
你都知道嗎???
根據全國婦聯
最近針對已婚夫婦的一項調查顯示
18.2%的已婚婦女曾經
經歷過某種形式的家庭暴力
對於家庭暴力!
我們必須零容忍!
一次家暴
會毀掉一段婚姻
會破壞一個家庭
會傷害珍貴的親情和愛情
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
我們都應該要學會保護自己
免受家庭暴力的迫害
夫妻生活難免有矛盾和摩擦
誰都可能偶爾暴躁一下
這個可以理解~
但是以下這些行為
若長期、大量、頻繁 出現
那可能就是在預警着
家庭暴力的危險信號!!!
施暴者的10個危險信號
1、常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覺得自己備受傷害。
2、試圖孤立你,將你同你可能獲得幫助和支持的人隔離開。
3、常常因為自己的情緒責怪別人,並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比如「你真讓我抓狂」、「你快把我逼瘋了」這種。
4、家庭有過施暴的歷史,對家暴不以為然。
5、對小動物和孩子殘忍。
6、認為遇到問題,就應該用暴力解決。
7、常常用暴力威脅,砸東西、摔東西。
8、吵架的時候愛動手動腳。
9、有過前科,虐待過女性的男性往往容易故態復萌。
10、酗酒或吸毒。
備註: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婚姻失敗不可怕
可怕的是用家暴的方式
損毀家庭,傷害家人!
擴散!接力!
讓我們一起抵制家庭暴力!
捍衛自己的權利!
對家暴說:不!
來源:華人頭條B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