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老師的起訴被駁回,稱會繼續上訴!接下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起訴請求‍被駁回

遲到的裁定結果還是如約而至,正如有些網友所言:這是意料之中的結果。

對於這樣的結果,焦作市第17中學的姚老師是這樣說的:

「接下來,我將會繼續上訴到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是那句話,我始終相信政府,相信組織,會秉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還我一個公道。」

那麼,法院駁回的理由是什麼呢?

焦作市山陽區法院給出的理由是「因姚燕燕提起的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

那麼,為什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呢?

山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姚老師的《教師申訴書》要求解決的是姚燕燕與其所在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學之間因職稱評審發生的爭議,該爭議屬於特定的人事管理的範疇,焦作市山陽區教育局對該爭議處理與否屬於教育行政部門履行內部管理職責形成的法律關係,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範圍。

既然駁回了,法院有何建議呢?

山陽區人民法院建議教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法處理。

姚老師的起訴被駁回,稱會繼續上訴!接下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我們來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如下:

「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從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來看,主要還是「教師申訴」與「有關部門應訴」問題。

請理性評論,反對網絡暴力

從網絡評論來看,有較大一部分網友是支持姚老師的。

老穆認為,有些人的「支持、支持」,總給人一種「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感覺,老穆認為,這並非是負責任的表現。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她輸了,最終抗下這一切的是誰呢?只有她一個人。

屆時,你能幫她負擔嗎?我想,你可能該幹嘛幹嘛,早將這件事拋擲腦後了,而最終受傷的,只有她自己。

對於姚老師的訴訟請求,我們可以理解,但要理性支持。

同時,老穆也要呼籲大家,不要網暴他人。

不論是對姚老師,還是對學校或教育局,我們都要理性評論,不能動不動就採取「毀謗、造謠或謾罵」的方式,這可是涉及到觸碰法律的問題了。

同時,老穆要提醒那些拿人家隱私說事的人,官司歸官司,隱私歸隱私,不要將這兩者混為一談,更不要在網絡散播,否則,會受到法律懲處的。

姚老師的起訴被駁回,稱會繼續上訴!接下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姚老師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說句心里話,我們期望姚老師能夠重新走上講台,教書育人。

然而,就目前而言,還是有點困難,因為她還處於停課狀態,她還在打官司階段。

姚老師今後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說句實話,外人很難給出較好的答案,只能靠她自己拿定了。

姚老師的官司路,究竟還要走多遠,我想,也只有時間知道答案了。

姚老師的起訴被駁回,稱會繼續上訴!接下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

結束語

在這場官司中,我們不願看到任何人受到傷害,只希望當事雙方能靜下來,通過合法途徑,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老穆認為,我們還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犯錯了,不要不好意思說聲道歉;對了,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和諧路上,你我不是敵對關係,而是友好前行!

朋友們,你們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來源:kknews姚老師的起訴被駁回,稱會繼續上訴!接下來的路,到底該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