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引子:朋友近期去法院參加了一場庭審,庭審結束後,對己方所請的律師極為不滿。我很好奇,一個對法律不太懂的朋友,是怎麼評判一個律師能力的高低。很快朋友就告訴了其判斷的標準:所請律師在整個庭審中一言不發。我聽後,發現朋友確有其自己的智慧,其判斷是正確的。在庭審中,我的觀點,作為訴訟代理人,話要少,要精,要刀刀在肉,句句切中要害。拿不準的寧可不說,也不要胡說。現在法院普遍是案多人少,法官哪有時間去聽訴訟代理人囉嗦?可是,也不能走極端,不能一言不發。你說作為一個訴訟代理人,這在庭審中,一言不發,算是怎麼回事?不管是對是錯,總得說出來,你不說,如何說服法官接受你的觀點?如何為客戶爭取其合法權益?法庭,是律師的戰場,語言就是律師手中的武器。我是很難想像,一個律師站在法庭這個戰場上,拿著一把槍,卻不發一彈,到底是如何打敗對手,反正我是看不懂?也難怪,一個不懂法的朋友對己方所請律師是如此不滿。

客戶不懂法可以,只要有常識,能識人就行。普通人,對法律研究不深,很正常,找一個懂法的人,借他人之智,助其打贏官司。現在問題就簡單了,運用自己的常識去判斷所請之人是否靠譜就行,具體來說就看其如何對待證據。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在法庭上,任憑你口吐蓮花,可如果手里拿不出一點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假如我是法官,也不敢下判。中國有個名人說過一句話,水喝得多了,尿就有了。只要所請之人,積極為你找證據,那麼在法庭是就有話可說,斷不會出現在法庭上一言不發的情況。

穩哥,你頭髮又白了,這是永奇今天給我說的。是,我的頭髮確實白了。能不白嗎?天天熬夜研究案例至凌晨兩三點。我如果不下這麼大的功夫,就無法在法庭上縱橫捭闔舌戰敵手,更無法從吝嗇的保險公司手里給客戶摳出賠償款來。我接案子,會把90%的精力放在指導、審查客戶收集證據上。為此我這就得不斷地往客戶家里跑,和客戶保持密切聯繫。我很明白保險公司的尿性,其是不見棺材不落淚。我如果想要幫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險公司把醫療費要到手,就得指導客戶去醫院,收集病歷、診斷證明、住院病案、醫療費票據等這些證據。再對客戶收集到的證據,一一審查,把不符合證據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給客戶指出來,讓其重新收集。

結語:做人做事,要講誠信,接了案子就要竭盡全力去做,不能欺客戶不懂法去糊弄客戶。客戶不是傻子,是長有眼睛的。

來源:kknews找律師要慎重,慎重,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