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癌症患者欲賣房捐款被律所收取20萬「諮詢費」當地司法局介入後律所退還17萬

近日,湖北武漢一名癌症晚期患者艾女士爆料,因考慮到生命無多,她打算賣房捐款。在向律師諮詢10天後被「騙」走20萬元「諮詢費」。3月21日,武漢市武昌區司法局宣佈介入此案後涉事律所退給艾女士17萬元。

爆料的艾女士今年42歲,七八年前確診乳腺腫瘤,如今已到癌症晚期。她準備將自己的一套房子賣掉,將賣房款捐給動物救助組織。於是,艾女士通過網絡找到了湖北良朋律師事務所的范某諮詢捐贈事宜,並簽署了《非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武漢一癌症患者欲賣房捐款被律所收取20萬「諮詢費」當地司法局介入後律所退還17萬

艾女士簽署的代理合同為「非訴訟委託代理」

2020年底,范某兩次與艾女士見面後收取了20萬元的諮詢費。認為收費不對勁的艾女士讓范某將先前20萬元退還。而范某稱只能退五萬。隨後,艾女士將范某投訴至當地律師協會、司法局。

武漢一癌症患者欲賣房捐款被律所收取20萬「諮詢費」當地司法局介入後律所退還17萬

涉事的湖北良朋律所

諮詢賣房捐款事項卻被收取20萬律師諮詢費是否合理?律所收費是否有相關規定?3月21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針對該事件諮詢了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

付建介紹,律師收費的多少,是雙方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案件解決所用時間長短、路程遠近等因素協商確定的。收費標準在不同的區域,也是不同的。一般當地的司法局以及律師事務所會劃定收費標準,供律師收費參考。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因為該費用不是強制性的規定,每個律師決定收取的費用,也是因人而異。如果律師和當事人合意一致,收取20萬律師費是可以的。而如果律師在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採用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當事人可以要求全部或者部分退費。

「如果對律師存在的不盡責,不盡職等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司法局,律師協會或者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投訴。」付建說。

記者查詢發現,根據2016年,湖北省物價局、司法廳印發的《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律師服務收費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武漢一癌症患者欲賣房捐款被律所收取20萬「諮詢費」當地司法局介入後律所退還17萬

《辦法》中列舉了實行政府定價的法律服務類型

辦法中稱,律師事務所提供「擔任刑事案件代理人」等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但該類法律服務中未包括艾女士這樣的非訴委託。

3月21日上午,武漢市武昌區司法局宣佈已受理該案,將儘快完成案件調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結果將向社會公佈。艾女士向媒體透露,良朋律所也於3月21日上午退還了17萬元。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文露漪 武漢報導

來源: 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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