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闖將」撐腰丹東出台《辦法》,嚴懲誣告陷害行為

日前,市紀委監委出台《失實信訪舉報澄清反饋暫行辦法》。

旨在進一步保護和激勵全市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為受到錯告、誣告的幹部澄清事實,嚴懲誣告陷害行為,持續淨化優化政治生態環境。

《辦法》中明確這些事

《辦法》中明確,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為准繩,切實維護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護被舉報人合法權益。對黨員和監察對象受到錯告或者誣告等不實舉報,紀檢監察機關按程序作出結論後,通過口頭答復、書面答復、召開會議、公開通報等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澄清事實,以消除不良影響。

澄清反饋適用以下情形:

經查屬於錯告或者誣告等不實舉報的;在改革創新、敢闖敢試、勇於擔當過程中出現失誤等應視情況予以澄清的;其他需要澄清反饋的。

對誣告陷害、惡意中傷,干擾改革創新、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舉報人

將嚴肅處理

對誣告陷害、惡意中傷,干擾改革創新、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舉報人,屬於黨員和監察對象的,要向有幹部管轄權限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等單位通報,作為選拔任用、考評考核、社會誠信等重要參考,並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不屬於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過誣告、錯告獲得的不當利益,應依法予以撤銷、收繳或者宣佈無效。

《辦法》規定,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根據工作需要將澄清反饋工作情況抄送有幹部管轄權限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確保受到錯告或者誣告的幹部在評先評優、提拔或者交流時不受影響。

記者包芙蓉/文責任編輯/鄭定成 主編/李志成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丹東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