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模範法官李俊峰: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

全國模範法官李俊峰: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

在同事心中,全國模範法官、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李俊峰就像一個鐵人,「他從來沒有休息日的概念,多數時間都在辦公室,他要麼跟同事在激烈的討論案情、要麼埋身卷宗奮筆疾書。」

「不好意思,稍等一下,這份卷宗馬上就梳理完了。」20日,洛報融媒記者見到李俊峰時,他正在翻看一摞摞掃黑除惡案件的卷宗,這幅景象也印證了之前同事的話。

「春節後,我們受理了一批涉黑涉惡的上訴案件,任務量有點大。」放下卷宗,李俊峰說起自己的工作時,眼神中透出一抹堅定。

「不管卷宗有多少,都必須一本本查看,掌握案情的每一個細節,才能進行審理工作,如果打無準備之仗怎能確保公平公正?」李俊峰說,熟知案情是一項必備課。

刑二庭法官助理鄧俊勇告訴記者,李俊峰特別「喜歡」晚上下班後和周末加班看卷,因為那些時間「電話不響、沒人打擾,效率會更高」。

「初到法庭,李庭長通過辦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給我上了一堂讓人銘記於心的業務培訓課。」鄧俊勇對李俊峰辦理的一起詐騙案印象深刻。

這是一起上訴案件。一審時,公訴機關指控自2010年4月30日至7月1日,被告人在我市多處實施詐騙。經一審法院審理後,該團伙被指控的17起犯罪事實均被認定。

李俊峰接到該案後,發現一審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存在被告人同一時間在不同地點作案的情況:有兩起案件的案發時間相差十幾分鐘,但案發地點相差數十公里。

兩地相距甚遠,這是明顯的矛盾點,說明至少有一起案件不是該團伙所為。

李俊峰據此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審,並指導一審法院重新梳理,對證據進行進一步核實,最終排除了被告人未參與的幾起案件,確保了司法公正。案件宣判後,各被告人均不上訴,表示服從判決。

細心核查每個案件、每條證據,是李俊峰一直堅持的辦案習慣。他說,刑事案件判決關係到被告人的自由甚至生死,更關係到無數個家庭和整個社會,容不得一點馬虎。

「李庭長經常告誡我們,刑事法官必須抽絲剝繭、如履薄冰,只有細心再細心,釐清每一條證據,才能將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這既是對法律和當事人的負責,也是讓我們踏實睡覺的底線。」該院刑二庭法官趙大地說,這是他從李俊峰身上看到的百鍊成鋼的匠人精神。

李俊峰曾為了一起案件,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往返距單位80公里的案發地16次調查取證,只為讓案件雙方和解。

這是一起因宅基地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案件事實簡單,但嚴謹的李俊峰在接到案件後發現證據有瑕疵,直接影響著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他決定前去調查核實。

李俊峰說,案件單純的判決很簡單,但簡單一判了之可能會把一些潛在問題推向社會。如果能在辦案期間使雙方拋開矛盾,達成和解,更有助於讓案件一審終了。

最終,李俊峰經過多次實地調查,得到新的證物、證詞後,促使當事雙方達成附帶民事賠償協議及宅基地糾紛解決協議,案件順利結案,當事雙方對立情緒得到有效化解,真正案結事了。

從事刑事審判15年來,李俊峰審理各類刑事案件2000餘起,其中有許多是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廣泛的大要案。這些案件案情疑難複雜、辦理難度大,但李俊峰切切實實做到了將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李俊峰說,每一個司法案件都連著民心,法官辦案既要堅守公平正義底線,又要有足夠的耐心,注重矛盾的實質性化解,徹底化解糾紛,追求案結事了,讓每一起案件都成為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使得司法裁判最終達到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洛報融媒記者 申利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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