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啟動 首批 21 個城市 71 家醫院

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啟動 首批 21 個城市 71 家醫院

近期,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兩部委聯合公佈了《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 21 個城市 71 家醫院開展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這也是航空醫療救護領域首個跨部門合作的試點計畫。

在解讀該試點工作時,國家衛健委介紹說,近年來,航空醫療救護在受到較高關注,在各類災害災難以及急難危重醫療救護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為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開辟了一條 ” 急救新通道 “。建立完善醫療機構開展航空醫療救護業務相關標準規范體系,提升航空醫療救護體系和能力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醫療服務的迫切需要,促進通用航空業與醫療救護事業的融合發展,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在部分地區開展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

為確保試點工作安全有序開展,國家衛生健康委於 2018 年在全國航空醫療救護工作基礎較好省(市)開展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城市和試點醫院的遴選工作。試點城市和試點醫院遴選標準包括開展航空醫療救援不少於 2 年,建有符合標準的停機坪不少於 3 個等。試點醫院原則上為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較強的輻射能力。

最終,國家衛生健康委選取北京市、石家莊市等 21 個城市為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城市,北京大學人民醫院、中日友好醫院等 71 家醫院和急救中心為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醫療機構。

國家衛健委指出,安全是航空醫療救護工作的 ” 底線 “。由於受自然環境、氣象條件、飛機性能、航空管制等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航空醫療救護作業風險相對較大。加之服務對象大多是急危重症病人,機艙空間狹小,救治條件有限,飛行過程中開展診療操作的困難遠比地面多。為有效保障航空醫療救護工作的醫療安全,國家衛健委根據航空醫療救護的特殊性,提出了《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相關標準及要求》,對醫護人員、運送過程、配載醫療設備、器械及藥品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各試點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和《方案》相關要求,加強醫護人員培訓與管理,規范開展醫療活動,切實保障運送病人的安全。

航空醫療救護不是簡單的 ” 航空 “+” 醫療救護 “,是兩個行業的有機融合和相互提升,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專業性。要保障航空醫療救護安全,提升救護能力,需要培養一批跨學科、跨專業、跨領域、一專多能的復合型跨界人才,打造一支空地一體,兩棲作業,適應新形勢、新發展、新要求的航空醫療專業隊伍,為今後全面推動航空醫療救護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國家衛健委表示,這次試點是真正意義上的航空醫療救護全鏈條推動的積極嘗試。希望通過試點工作逐步建立相關主管部門、通航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跨部門、跨行業的航空醫療救護協調溝通機制,加強協同配合,暢通信息渠道,打破行業壁壘,提高救護效率。同時探索形成適應國情的科學合理的航空醫療救護標準和規范,進一步規范航空醫療救護中的相關行為和操作。引導市場規范有序發展,有效提升航空醫療救護社會接受度,更好滿足群眾多樣的健康需求。

來源:華人頭條B

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