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有態度 | 校園 200 米內禁辣條,你怎麼看?

日前,甘肅省相關部門發佈公告稱,辣條是高油、高鹽、高添加的調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經常食用不利身體健康。為使青少年茁壯成長,決定在全省所有校園及周邊 200 米范圍內禁止銷售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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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 “3 · 15” 晚會對一些辣條生產廠家的衛生亂象進行了曝光,隨即甘肅省相關部門對辣條發出了 “200 米禁令 “,這些行動都表明,全社會對於孩子們的食品安全是高度關注的。不過,上述 “200 米禁令 ” 到底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保證 ” 青少年茁壯成長 “,這似乎還是一個疑問。

一個簡單的邏輯是,這個禁令是有位置侷限的,200 米內買不到辣條,那麼 200 米之外呢?校園里買不到辣條,那麼上學路上呢?只要孩子們的 ” 饞蟲 ” 發作,他們還是能夠通過各種途徑獲得辣條。現在問題來了,為了 ” 青少年茁壯成長 “,要不要在市場上全面禁止辣條的生產和銷售呢?如果有這麼一條禁令,而且禁令得到嚴格執行,那麼孩子們就真的不會再受到辣條的影響了。

但是,後面的這條禁令是不可能做出的,因為辣條本身並沒有什麼 ” 原罪 “。不要說辣條,幾乎一切零食,經常食用的話都不會有利於身體健康。反過來說,這些零食如果零星地偶一食之,也不會對健康產生多少影響。人們所討厭的,法律所不容忍的,並不是籠統意義上的辣條,而只是那些不符合衛生和質量標準的劣質辣條。真正要保證孩子們的身體健康,最應當做的當然是把那些不達標的辣條產品徹底逐出市場。這種偽劣食品,不但校園里不能有,不但校園周邊 200 米不能有,而且任何地方都不能有。

也就是說,關於辣條的問題,監管的重點對像是假冒偽劣產品,是不安全食品。對於符合衛生要求和質量標準的辣條產品,一刀切地不允許它們出現在校園周邊 200 米,似乎有執法過於苛刻的嫌疑。而且,這樣的規定也很難在上位法當中找到依據。進而,對於那些真正應該嚴加監管、嚴厲處置的劣質辣條,如果僅僅是劃定一個 200 米的禁止進入線,那又有寬縱之嫌。對劣質食品本應人人喊打、處處不容,200 米之外肯定不是法外之地。

事關孩子們的食品安全,不僅僅是辣條,任何問題都應當作為大事來對待。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也應當防止簡單化一刀切的做法。如果生產辣條的衛生亂象被曝光,就禁止辣條進入校園周邊 200 米,那麼下一次棒棒糖的某些生產廠家出了問題,是不是所有的棒棒糖也要被驅逐到校園 200 米之外?畢竟,經常吃糖也不利於身體健康,也不利於青少年茁壯成長。

這樣做,一是對實現初衷效果不大,200 米內看不見,不代表它就真的徹底消失了。二是有可能導致合格產品也被無差別地 ” 錯殺 “,監管部門似有越位的嫌疑。所以,” 校園 200 米內禁辣條 ” 的做法有待商榷。

瀟湘晨報評論員周東飛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ZAKER瀟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