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猩猩能被視為「人」嗎?它們能擁有所謂的「人權」嗎?

你可能會意識到黑猩猩可以通過鏡子認識自己,通過手語進行交流,創造性地追求目標,並能形成持久的友誼。您可能認為這些是一個人可以做的事情,但是,您可能不會將黑猩猩視為人。

自2013年以來美國非人權組織,一直為兩只黑猩猩的自由所工作,目前被他們的「所有者」關在籠子里,沒有其他黑猩猩的陪伴。該組織要求法院裁定該兩只黑猩猩有權享有身體自由,並命令他們立即釋放到一個庇護所,在那里他們可以與其他黑猩猩一起度過餘生。

黑猩猩能被視為「人」嗎?它們能擁有所謂的「人權」嗎?

問題在於根據現行的美國法律,沒有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如果您是一個人,您就擁有權利,包括人身保護權,這可以保護您免受非法監禁。如果你是一個東西(thing),你沒有權利的能力。不幸的是,即使這兩只黑猩猩是敏感的,聰明的,社會存在的,在當下的法律規定下,他們被認是東西(thing)而不是人。

作為回應,非人權項目採取了大膽的立場:有人認為,如果每個存在都必須是一個人或一個事物,那麼黑猩猩就是人,而不是事物。

解決這個問題最根本的是要區分生物學意義上的人與道德和法律意義上的人

「人類」(human)最好被理解為一種生物學概念,目前指的是特定物種智人的成員。相比之下,「人」(person)最好被理解為一種道德和法律概念,指的是能夠擁有道德和法律權利的個人。

那麼,問題是:生物學意義上的人怎樣才能成為道德和法律意義的人?

一種觀點認為是人格原因。但是這種觀點難以置信,物種本身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它們在道德上是任意的分類學范疇。物種記憶體在大量的變異性,物種間的相似性和物種隨時間的變化。

黑猩猩能被視為「人」嗎?它們能擁有所謂的「人權」嗎?

當我們考慮自己人格的基礎時,我們不會考慮如何將其歸類為生物學教科書。相反,我們思考我們生活的特徵,如有意識的經歷,情感,自我感和關懷和相互依賴的關系。當談到一個人應該被視為一個人還是一個事物時,這些特徵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它們的遺傳基礎或進化歷史。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都知道我們擁有權利而不必檢查我們的基因。

另一種觀點認,因為只有人類才有能力以抽象和復雜的方式使用語言和理性。黑猩猩可以做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包括與他人交流,以創造性,聰明的方式追求目標。但他們不能以許多人可以採用的方式做這些事情。

然而,這種人格觀是不可接受的排他性。我們都缺乏在生命早期以抽象和復雜的方式使用語言和理性的能力,我們中的一些人在以後的生活中失去了這些能力,而我們中的一些人從未發展過它們。然而,當我們缺乏這些能力時,人類可能沒有道德或法律責任,我們顯然仍然可以擁有道德和法律權利。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法官和法律專家現在正確地拒絕這種排斥性的人格觀,因為這與當代人權標準基本相悖。

黑猩猩能被視為「人」嗎?它們能擁有所謂的「人權」嗎?

但現在假設我們接受一種更具包容性的人格觀,根據這種觀點,原因是我們擁有之前提到的一些或所有特徵:有意識的體驗,情感,自我感覺或關懷或相互依賴的紐帶。這種觀點比反對觀點更合理,部分原因是它包括人格範圍內的所有人。與此同時,它也包括一些非人類,例如,黑猩猩是有意識的,情感的,聰明的,社會生物,他們的生活與我們自己的生活深深地糾纏在一起,盡管他們目前處於孤立狀態。因此,他們被視為包容性足以滿足當代人權標準的人。

黑猩猩能被視為「人」嗎?它們能擁有所謂的「人權」嗎?

非人格的想法確實引發了難題。一個問題是非人類可以擁有哪些權利。例如,如果黑猩猩有權獲得自由,他們是否也有財產權?自由表達或結社的權利,或政治代表權或參與權如何?

另一個問題是非人類可以擁有哪些權利。例如,如果黑猩猩可以擁有權利,倭黑猩猩和大猩猩也有權利嗎?貓,狗和魚怎麼樣?雞,牛和豬怎麼樣?螞蟻或復雜的人工智能程序怎麼樣?

這些問題令人不安。我們是否要決定接受一些非人類至少可以擁有一些權利 ?

無論如何記住兩點是非常重要。首先,問題令人不安的事實並不是避免它的理由。我們不應該忽視不公正,因為害怕承認它可能意味更大的問題。

其次,一個問題是合理的這一事實並不是更加我們目前答案的理由。人權鬥爭的歷史(更不用說當代人權鬥爭)足以證明這一點。

有時當我們被一個問題的復雜性所淹沒時,它可以幫助從一個簡單的事實那里開始。在這種情況下,簡單的事實是黑猩猩不僅僅是事物。無論我們對道德和法律人格的性質有和限制,我們都應該願意至少說出這一點,最好的選擇是繼續接受一種任意和排他性的觀點,即如何才能獲得道德和法律承認。

來源:華人頭條A

來源:形而上333